2020年07月08日,栖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山东鲁健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栖霞市源瑞快餐店经营的小河虾进行了日常监督抽检,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栖霞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快餐店予以立案调查。经查,栖霞市源瑞快餐店存在以下违法行为:被抽检小河虾中,呋喃西林代谢物(SEM),标准指标:不得检出;实测值19.0;单项判定:不合格。该快餐店的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二款之规定。2020年8月27日,栖霞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之规定,对该快餐店作出处罚决定:罚款5000元。
日期:2020-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