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对40批次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开展核查处置的通知》(市监食检函〔2020〕1468号),涉及我区2家食品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银川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经营的黄豆芽
(一)抽检基本情况。银川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外购的生产日期为2020年7月21日的黄豆芽经检测,亚硫酸盐(以SO?计)项目不合格。
(二)现场调查情况。银川市市场监管局金凤区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对该单位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该单位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调查,2020年7月21日抽检的黄豆芽,生产日期为2020年7月21日,是当事人于2020年7月21日从宁夏弘泽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永宁分公司购进,共购进5.00公斤,购进价格2.60元/公斤,被抽样2.706公斤,剩余产品于7月22日售完,销售价格4.36元/公斤,有进货和销售记录,并出具了农残及二氧化硫快检报告,检测结果为合格。当事人索取了供货商3月26日的黄豆芽出厂检测报告和宁夏东山天源豆业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出厂检测报告为宁夏东山天源豆业有限公司提供,宁夏东山天源豆业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显示其生产地址为宁夏吴忠市金积工业园区孵化基地二期B区11-12号。
(三)核查处置情况。收到不合格报告后,银川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暂停了黄豆芽的销售,约谈了供货商,采取加强进货管理等整改措施进行了整改,并提供了整改报告。因该批次黄豆芽已于2020年7月22日全部售完,无法进行下架封存及召回。
(四)其他风险控制措施。银川市市场监管局金凤区分局已将该批次产品抽检情况函告吴忠市利通区农业农村局。
二、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银川第三分公司经营的黄豆芽
(一)抽检基本情况。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银川第三分公司销售的外购的生产日期为2020年7月25日的黄豆芽经检测,亚硫酸盐(以SO?计)项目不合格。
(二)现场调查情况。银川市市场监管局金凤区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对该单位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该单位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调查,2020年7月25日抽检的黄豆芽是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银川第三分公司于2020年7月23日从银川市兴庆区鲜绿蔬菜经纪经销部购进的,生产企业为宁夏东山天源豆业有限公司。共购进黄豆芽40.00公斤,已于7月25日销售完毕。
(三)核查处置情况。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银川第三分公司审查了供货商资质,但是未留存管理,只索取了2020年3月9日的黄豆芽检验报告,同时,索取了进货票据,但票据填写不完整。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银川第三分公司已进行了整改。因该批次黄豆芽已全部售完,无法进行下架封存及召回。
(四)其他风险控制措施。银川市市场监管局金凤区分局已将该批次产品抽检情况函告吴忠市利通区农业农村局。
三、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投诉举报。
日期:2020-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