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市本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713批次,涉及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乳制品、酒类、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糕点及豆制品等食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707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情况通告如下:
一、江苏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六合龙津路分公司销售的标称浙江大好大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五香味香瓜子,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国科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二、江苏座上客食品工业有限公司南京宏运大道分店销售的标称宣城市味尚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鸭翅包(酱汁五香味),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嘉兴中科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三、南京市江宁区林乃举食品经营部销售的标称海宁市宏旺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酒嗑花生,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嘉兴中科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四、苏果超市有限公司瑞金路连锁店销售的标称重庆八斗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山椒凤爪(辐照食品),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嘉兴中科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五、南京市浦口区小卓百货超市店销售的标称海兰溪市鸿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梅园洋槐蜂蜜,嗜渗酵母计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
六、南京市溧水区美好百货超市店销售的标称和县旺源炒货有限公司生产的兰花豆,酸价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上述不合格食品详细信息见附件。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我局已责成相关区局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对不合格食品涉及的外地企业,我局已函告当地监管部门。
特此通告。
附件:中秋国庆食品专项抽检情况的通告
(2020年第39期)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27日
日期:2020-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