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场监管局关于1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30期)涉及我市1家食品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通告(2020年第30期)涉及淮安市利群时代商贸有限公司金湖店销售的标称高唐县好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多味小麻花(经典原味),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普研(上海)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二)经营环节风险控制情况。金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于2020年7月13日向淮安市利群时代商贸有限公司金湖店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同时对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在该单位的库房和食品销售区,未发现不合格报告中涉及批次的多味小麻花(经典原味)。经调查,淮安市利群时代商贸有限公司金湖店共购进所涉批次的多味小麻花(经典原味)20袋共计9kg,已全部销售完毕。金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督促企业召回不合格产品。目前,企业已经对已销售不合格食品主动采取了召回措施,未收到召回产品。
淮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七日
日期:2020-1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