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晓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切实保障农产品供给的提案收悉。经商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抓好主粮生产,确保两熟作物丰产丰收
近年来,我部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国家粮食安全战略要求,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稳定各地粮食播种面积,不断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一是强化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2016年以来,我部会同有关部门每年对各省粮食生产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地方政府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2020年,为稳定粮食生产,将“粮食面积和产量”考核指标的分值由5分增加到10分,进一步压实了各地维护粮食安全的责任。二是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2019年全国新建高标准农田约8150万亩。2020年国家继续以粮食主产区为重点,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已分解下达各地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8000万亩。三是强化农业科技支撑。着力加强种业、农机等关键领域科技创新与推广应用,目前我国自主选育品种已达95%,水稻、小麦等口粮均为自主选育品种,玉米国外品种已逐年下降至10%;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超过70%,粮食生产已由人力畜力为主发展到机械化为主的新阶段。四是加强指导服务。今年以来,我部组织专家指导组,制定发布近20个生产技术指导意见,并派工作组分赴小麦、早稻主产省开展春季农业生产调研指导。此外,国家有关部门还综合运用遥感等现代化手段,不断加强对包括“三区三园”在内的全国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生产的土壤墒情、气象条件、作物长势、虫情灾害等监测,及时开展部门会商与合作,指导各地因时因地做好预报预警和防灾减灾工作,为农业生产稳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五是坚持和完善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2020年早籼稻和中晚籼稻最低收购价分别定为每斤1.21元、1.27元,均比2019年每斤提高1分钱,稳定了农民种粮收益预期,2020年全国早稻播种面积比上年提高了451万亩,小麦最低收购价每斤1.12元,保持上年水平不变。在各方共同努力下,今年全国夏粮克服了局部干旱、暖冬旺长、“倒春寒”、小麦病虫害等不利影响,再获丰收,达到2856亿斤,增产24.2亿斤,同比增长0.9%,创历史新高。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结合编制和实施“十四五”相关规划,进一步加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建设,有效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关于抓好畜牧小产业统筹复产,重构市场供给平衡
国家高度重视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今年以来,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对养殖业带来的不利影响,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及时推动将饲料、农资、养殖、屠宰加工和水产品加工等骨干企业纳入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向企业提供专项再贷款、优惠再贷款、延期还本付息等政策支持,助力加快复工复产。同时,持续加大生猪生产支持力度,强化生猪生产用地、环评等各项政策落实落地,认真落实好非洲猪瘟强制扑杀补助、生猪良种补贴、种猪场和规模猪场临时贷款贴息等政策,加大生猪调出大县奖励力度,有力调动了各地恢复生猪生产积极性。今年8月,全国能繁母猪存栏环比增长3.5%,同比增长37%;生猪存栏环比增长4.7%,同比增长31.3%,生猪基础产能进一步巩固,猪肉市场供应持续改善。同时,牛羊肉等其他畜禽和水产品生产形势总体稳定,满足了市场需求。抓好畜牧小产业统筹复产关系重大,社会大众对此关注度高,国家有关部门及时做好舆论宣传引导工作,有效稳定社会预期。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密切跟踪生猪生产形势,继续狠抓生猪稳产保供各项政策落实落地落细,着力加强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巩固畜禽及水产品供应保障能力。
三、关于抓好政策落地兑现,有效提振产业投入信心
今年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部署要求,深化农业“放管服”改革,为农业企业复工复产提供优质高效的审批服务,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推动农业企业加快复工复产的通知》(农办法〔2020〕2号),要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进一步规范审批事项和行为,为农业企业提供便利服务。一是简化审批手续,优化办事流程。要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压实属地管理责任,按照分区分级原则,采取差异化审批,加强与有关部门协作配合,为具备复工复产条件的农业企业开辟绿色通道。二是压缩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要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尽量缩短审批过程,为农业企业复工复产争取时间。三是推进网上办事,创新服务方式。要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积极推动行政许可事项特别是复工复产重点事项网上办、掌上办,实现“不见面”审批。四是加强审批监管,维护企业权益。要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聚焦农业企业复工复产过程中面临的实际困难,有针对性地靠前服务,建立健全复工复产诉求响应机制。严格禁止在法律法规外增加许可事项、增设许可条件,防止设置过高门槛限制和影响复工复产。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深化农业“放管服”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精简审批流程,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落地。
四、关于抓好责任落实,提升督查考核质效
近年来,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坚持把做好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作为压实各地粮食安全责任的重要工作抓手,不断完善考核办法,严格对各地的考核要求。今年,针对“特殊年份的特殊要求”,对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增加了“粮食面积产量”指标权重,并同步组织开展稳定发展粮食生产延伸绩效考核,有力督促地方落实好粮食生产目标任务。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统筹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0〕1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7〕1号)要求,我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10个部门成立了“菜篮子”食品管理部际联席会议,由我部牵头,会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对36个大中城市开展考核,每两年考核一次,目前已完成首次考核,对当地通报了考核结果,提出具体工作改进建议。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压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完善考核内容,强化主体责任,注重考核实效,确保“米袋子”“菜篮子”两大民生保障工程落到实处。
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农业农村部
2020年9月23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农村部发展规划司
010-59192525
日期:2020-0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