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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0年食品安全“你点我检”专项监督抽检结果的通告(2020年第39期)

   2020-09-28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61
核心提示:近期,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2020年食品安全你点我检专项监督抽检活动。根据全省近万名消费者投票钦点的品种,省市场监
近期,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2020年食品安全“你点我检”专项监督抽检活动。根据全省近万名消费者投票“钦点”的品种,省市场监管局本着“群众利益无小事”和“客观、真实、公正”的原则,组织精干的专家技术人员,共抽检食用农产品、糕点、茶叶及相关制品、饮料、蛋制品、蔬菜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肉制品、乳制品、豆制品、粮食加工品、罐头、酒类、薯类和膨化食品、调味品、食糖、速冻食品等19类食品200批次样品。省市场监管局从网上报名的消费者中随机抽选50余名消费者代表前往抽样地点和检验检测实验室,现场观摩见证专业技术人员的抽检工作流程,选派专家现场讲解食品安全小常识和饮食安全注意事项。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96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见附件),不合格样品涉及农兽药残留、微生物指标等问题。此次“你点我检”活动,所抽食品的检验合格率为98%,与省市场监管局日常食品安全抽检的结果相符。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合肥、六安等市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宣城、合肥等市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合肥市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查清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并向相关部门报告,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停止销售等措施控制风险。以上市级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核查处置并向社会公布处置结果。调查中发现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应当将有关信息通报相关职能部门。
 
  现将不合格食品结果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药残留问题
 
  (一)合肥联家商贸发展有限公司第十一分公司销售的上海青,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合肥乐发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上海青,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合肥市蜀山区万顺茶业销售的、标称安徽六安市万顺茶叶精制总厂生产的六安瓜片,氰戊菊酯和S-氰戊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二、微生物指标问题
 
  安徽省台客隆连锁超市有限责任公司(宣城)宁国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合肥谷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谷津胡萝卜吐司,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特此通告。
 
  附件: 1.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doc


     2.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xls
 
     3.糕点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xls
 
     4.茶叶及相关制品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xls
 
     5.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6.糕点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7.茶叶及相关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8.饮料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9.蛋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10.蔬菜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11.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12.方便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13.蜂产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14.肉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15.乳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16.豆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17.粮食加工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18.罐头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19.酒类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20.薯类和膨化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21.食糖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22.速冻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23.调味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28日
 




日期:2020-09-28
 
地区: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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