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澳大利亚检验检疫局(AQIS)消息,近日该局发布公共检疫警告(PQA0795),修订了带核李属(Prunus spp)水果的进口条件。最新进口条件一经发布立即生效。
最新进口条件规定,对于来自"李痘病毒"国家的干制、带核、李属水果产品(经晒干、未加工、嫩化、复水、脱水制成),除需要获得进口许可外,还需要进口商提供产品在干制过程中温度达到了60℃保持60分钟的说明,或者产品的植物检疫证书能表明该水果来自非疫病区。
如果产品达不到以上条件的要求,那么产品在到达时需要强制热处理。另外,对于来自"非李痘病毒"国家的带核李属水果产品(经晒干、未加工、嫩化、复水、脱水制成)需要获取进口许可,经检查合格后方可放行。
原文链接:<http://www.aqis.gov.au/icon32/asp/ex_topiccontent.asp?TopicType=Quarantine+alert&TopicID=24516>
日期:2012-0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