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8月份宿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市级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任务125批次,其中:乳制品(学生奶)25批次;蔬菜、水果、畜禽肉及副产品、水产品、鸡蛋等食用农产品100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23批次、不合格样品 2批次,情况通告如下:
一、泗阳县众兴镇旺康超市(地址:泗阳县众兴镇西康佳苑15-2幢159018房)经营的芹菜(散装称重、购进日期:2020年8月5日),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宿迁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二、许林云(地址:泗洪县百星市场内)经营的芹菜(散装称重、购进日期:2020年8月5日),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宿迁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上述不合格食用农产品详细信息见附件。针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用农产品,宿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抽样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局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进货渠道,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调查处理。
特此通告。
附件1: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信息汇总表(2020年第12期通告).xls
附件2: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信息汇总表(2020年第12期通告).xls
宿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16日
日期:2020-0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