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食品标签标识的监督管理,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保障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从9月16日起,景德镇市市场监管局部署开展食品标签标识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此次专项监督检查以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为目标,重点检查和规范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固体饮料、压片糖果、代用茶、婴幼儿辅助食品、乳制品、白酒、肉制品、粮食加工品、食用植物油、包装饮用水、食品添加剂、小作坊食品等重点食品的标签标识,集中清理和规范委托加工食品和分装食品的标签标识行为。
专项监督检查分企业自查整改、集中核查两个阶段进行。先由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品生产者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等国家标准,主动开展自查自纠,发现存在问题的,立即停止使用不合格标签标识,并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进行处置和报告。
对利用食品标签标识虚假或夸大标注、宣称食品具有疾病预防及治疗功能、篡改食品生产日期、伪造产地、虚假标注食品营养成分及含量等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在集中核查阶段依法严厉查处,为全市人民营造安全的消费环境。
日期:2020-0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