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食品餐饮、流通、生产环节监督抽检工作,共抽检方便食品,糕点,冷冻饮品,乳制品,食盐,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750批次样品,抽样检验合格720批次,不合格样品30批次(见附件)。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大朗伙丽菜档购进的韭菜,镉(以Cd计)、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东莞市大朗叶福珍蔬菜档购进的黄豆芽,6-苄基腺嘌呤(6-BA)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东莞市道滘人来欢百货店销售的标称东莞市忠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食用植物调和油,经深圳市通量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检验发现,乙基麦芽酚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东莞市忠明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四、东莞市大朗朱所蔬菜档购进的绿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五、东莞市厚街炳存鱼档购进的黄骨鱼(淡水),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氧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深圳有限公司。
六、东莞市厚街德文菜档购进的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深圳有限公司。
七、东莞市厚街明街海鲜档购进的黄骨鱼,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深圳有限公司。
八、东莞市厚街胜记蔬菜店购进的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深圳有限公司。
九、东莞市厚街友荣菜档购进的长豆角,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深圳有限公司。
十、东莞市虎门曾记水产品店购进的泥鳅(淡水鱼),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东莞市中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十一、东莞市厚街喜生蔬菜档购进的黄豆芽,6-苄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深圳有限公司。
十二、东莞市虎门蔡宇蔬菜店购进的长豆角,灭蝇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深圳有限公司。
十三、东莞市虎门陈耀秋蔬菜店购进的豆角,氧乐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深圳有限公司。
十四、东莞市东坑陈石生蔬菜档购进的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东莞市中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十五、东莞市虎门大润发商贸有限公司购进的菠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深圳有限公司。
十六、东莞市虎门福有水产品店购进的鲈鱼(淡水鱼),氧氟沙星、磺胺类(总量)、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东莞市中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十七、东莞市虎门黄光坤粮油店销售的标称福建省莆田市嘉隆粮油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一级菜籽油,乙基麦芽酚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州广电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十八、东莞市虎门黄氏水产品店购进的鲈鱼(淡水鱼),氧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东莞市中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十九、东莞市虎门捷泰粮油店销售的标称福建省莆田市嘉隆粮油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小榨菜籽油,乙基麦芽酚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州广电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二十、东莞市虎门彭记鱼店购进的黄骨鱼(淡水),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深圳有限公司。
二十一、东莞市洪梅瑞连蔬菜档购进的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东莞市中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十二、东莞市虎门维文水产品店购进的鲈鱼(淡水鱼),氧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东莞市中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十三、东莞市虎门周积恩蔬菜店购进的菠菜,阿维菌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深圳有限公司。
二十四、东莞市虎门许标水产品店购进的黄骨鱼(淡水鱼),氧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东莞市中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十五、东莞市嘉荣超市有限公司石碣嘉荣购物商场购进的菠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深圳有限公司。
二十六、东莞市厚街海英蔬菜档购进的豆芽,6-苄基腺嘌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深圳有限公司。
二十七、东莞市石碣肥佬便利店购进的散装菜籽油,乙基麦芽酚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市通量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二十八、东莞市万江昊润食品店销售的标称东莞市唯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小布丁(奶油口味雪糕),菌落总数、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市通量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二十九、东莞市谢岗华霞蔬菜店购进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东莞市中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十、昆山润华商业有限公司东莞长安分公司销售的标称广东龙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五香咸肉粽,菌落总数、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市通量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经营单位立即停止购进、销售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应尽量选择综合性商场、生鲜超市、大型农产品市场等正规途径购买鲜活农产品,购买时应注意选择市场上公示抽检合格的摊位和品种,主动索要并保存好购货票据。为保持鲜活农产品的营养和风味,建议按需购买、尽快食用。消费时应注意食物种类多样化,不偏食,促进人体对各类营养物质的均衡吸收。食用农产品在冷藏条件下的保鲜效果优于常温,但不同品种应尽量分开保存,以免造成病原体的相互污染。食用水产品时要充分加热,以防范致病菌和寄生虫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的危害。不食用感官不新鲜的水产品,以防止残留的有害物质侵入人体。
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举报投诉电话12345。
特此通告。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doc
附件2 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doc
附件3 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doc
附件4 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docx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14日
日期:2020-0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