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
《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许可实施办法
(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了规范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许可的实施,强化对行政许可实施的监督管理,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国家质检总局起草了《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陆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左侧的“部门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提出意见。
2.登陆国家质检总局网站(网址:http://www.aqsiq.gov.cn),进入主页草案意见征询栏点击“《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3.电子邮件:nanj@aqsiq.gov.cn
4.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国家质检总局法规司
(邮编:100088)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2年3月9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二〇一二年二月九日
日期:2012-0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