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项法规草案是:
1.世贸组织第20-5191号文件所附的南方共同市场七十二SGT 第 3/P 第2/20号决议(第02/20号决议草案),修订了GMC第56/92号决议附件的第5和7节《食品接触塑料一般规定》。决议草案将总体迁移限制修订为50毫克/千克(mg/kg)或8毫克/平方分米(mg /dm2)并修订了其要求,并且仅允许使用符合特定南方共同市场技术法规的着色剂和颜料
2.世贸组织第20-5192号文件所附的南方共同市场七十二SGT第3/P 第3/20号决议(第03/20号决议草案),修订了GMC第02/12号决议《批准用于生产食品接触塑料的单体、其他起始物质和聚合物的肯定清单》。决议草案还增加了19种新物质,并修订了对几种物质的限制——包括将双酚A(BPA)的迁移从0.6 mg/kg修订到0.05 mg/kg
当决议草案批准后,南方共同市场成员国(阿根廷、巴西、巴拉圭和乌拉圭)必须将这些决议纳入其本国法律以便执行。
表1总结了第2/20号和第3/20号决议草案中某些规定的要点。
决议草案编号 | 食品接触塑料的要点 |
第02/20号修订了GMC第56/92号决议 | 总体迁移(OM)要求: ≤ 10mg/dm² 食品接触塑料 ≤ 60mg/kg具有规定体积的或供3岁以下儿童使用的食品接触塑料 |
第03/20号修订了GMC第2/12号决议 | 特定迁移(SM)要求: ≤ 0.05 mg/kg(BPA¹) 金属的特定迁移: ≤ 1 mg/kg(铝²) ≤ 1 mg/kg(钡²) ≤ 0.05 mg/kg(钴²) ≤ 5 mg/kg(铜²) ≤ 48 mg/kg(铁²) ≤ 0.6 mg/kg(锂²) ≤ 0.6 mg/kg(锰²) ≤ 0.02 mg/kg(镍) ≤ 5 mg/kg(锌²) |
¹禁止在3岁以下儿童的奶瓶和类似物品中使用聚合物 ²经批准的酸、酚和醇的盐(包括复盐和酸盐)均被批准为Value-1 |
表1
详情参见:https://www.sgs.com/en/news/2020/09/safeguards-13220-mercosur-proposes-to-revise-requirements-for-food-contact-plastics
日期:2020-0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