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132批次,涉及产品为酒类、蛋制品、保健食品等3大类产品,抽检项目包括重金属、食品添加剂、微生物等指标。其中合格样品126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见附件),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
祥云县万花溪酒厂生产的万花溪纯粮白酒,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超标。检验机构为云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质量指标不达标
(一)通海乐玛特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昌黎县白马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青柠味-伏特加鸡尾酒,酒精度不合格。检验机构为云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澜沧心联兴超市销售的、标称江西健朗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十全大補酒(配制酒),酒精度不合格。检验机构为云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澜沧心联兴超市销售的、标称江西健朗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驱风养腰酒(配制酒),酒精度不合格。检验机构为云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四)梁河县帮钙酒厂生产的帮钙酒(白酒),酒精度不合格。检验机构为云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五)永胜县永北镇锦天生活超市销售的、标称云南香格里拉市寿久青稞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青稞白酒,酒精度不合格。检验机构为云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责成企业所在地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