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渭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44批次餐饮食品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40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检验和判定依据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经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和产品明示标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共抽检餐饮食品44批次,合格40批次,不合格4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在合阳县信合大酒店有限公司抽检的筷子检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渭南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二)在华阴市眼镜兄弟串串香店抽检的筷子检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渭南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三)在合阳县湘味人家抽检的筷子检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渭南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四)在潼关县永岗顿顿香餐馆抽检的筷子检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和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渭南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三、不合格产品处置情况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合阳县、潼关县、华阴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
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产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反映。
特此通告。
附件:
1. 本次检验项目
2. 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3. 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4. 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
渭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8日
日期:2020-0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