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山东省食品监督检验工作规范(试行)》的规定,山东省质监局2011年第四季度(2011年第9批)对白酒、大米、挂面、酱油、食醋等5种食品产品进行了省监督检验,现将监督检验结果公布。
对不合格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和109批次“生产日期”标注不规范的白酒产品及其生产企业,各相关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进行处理。
特此公告。
附:
2011年第9批食品产品监督检验结果汇总表.xls
生产日期标注不规范白酒产品结果汇总表.xls
2011年第9批未抽样企业名单.xls
日期:2012-0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