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滨州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滨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餐饮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糕点、酒类、肉制品、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调味品等29类食品及相关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检。本次共抽检食品样品292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8批次样品不合格。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餐饮食品
邹平县西董杏林山庄饭店加工自制的餐盘中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国检(青岛)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邹平县西董麻辣火锅店加工自制的餐盘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国检(青岛)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茶叶及相关制品
邹平县淄博商厦有限责任公司邹平新玛特休闲购物广场销售的来自陈书森(供货商)的正山红茶中水胺硫磷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国检(青岛)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食用农产品
邹平市好生天和缘火锅店销售的来自周村太乙门市场的辣椒中氧乐果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国检(青岛)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邹平市西董云霞饭店销售的鸡蛋中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国检(青岛)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饮料
邹平县紫鹤水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桶装饮用水中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国检(青岛)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邹平县山东醴泉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天然富锶山泉水中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国检(青岛)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邹平县邹平黛泉山泉水有限公司生产的桶装饮用山泉水中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国检(青岛)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立案调查,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中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1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