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全国各地多次发生食用野生蘑菇、野菜、野生贝类等导致的食物中毒事件,给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带来了较严重危害。夏秋季节,野生蘑菇、野菜等生长旺盛,如误采、误食,将带来重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切身利益,特向人民群众和食品经营单位警示如下:
一、个人不要随意采摘、食用野生蘑菇、野菜、野生贝类等安全性不明食材,日常生活加工食品要符合规范
要充分认识到有毒生物的危害。野生蘑菇、野菜、野生贝类等品种繁多,安全性不易判断,如发生误食中毒,后果严重。
个人在野外活动时不要随意采摘野生蘑菇、野菜、野生贝类等,即使是与传统食用品类相似的,也不要采摘、食用。
要从正规渠道购买食材。购物要选择正规超市、店铺、市场,仔细辨别食材品名和来源,保留好购物票据。不要在无资质店铺、摊贩处购买食材。尤其不要购买不认识的野生蘑菇、野菜、野生贝类以及野生河鲀(河豚)、发芽土豆、自制泡酒等高危险性食材。
日常生活加工食品要符合规范。腐败变质食品要及时抛弃处理,严禁食用。食品加工制作环境、工具要清洁卫生,食品加工前要保证洁净,烹饪时要烧熟煮透。未食用完的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再次食用时要充分加热。
要积极从正规渠道、权威媒体学习、掌握食品安全知识、技能。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情况的,要及时就医,保留好食品等相关物品,以备检验。
二、食品经营单位要严格规范进货、贮存、销售、加工行为,保障消费者食品安全和切身利益
各类食品经营单位要严格把控供货方资质,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食品贮存环境、设备、管理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及时清理腐败变质和过期食品。销售有特殊加工要求食品的,应对消费者进行明确提示。(如四季豆应在开水中烫煮10分钟以上再炒,每次烹饪量不可过大,要保证四季豆均匀受热,完全熟透,以破坏其中对人体有害的皂素。)
餐饮服务单位(包括各类单位食堂)不得采购亚硝酸盐、野生河鲀(河豚)、发芽土豆等高危险性食材。要高度重视食品加工制作过程,杜绝加工环境、工具不洁和生熟食品交叉污染。生食、冷食食品要确保洁净、无污染、安全,热食类食品要保证烧熟煮透。
发生食品安全事件的,要通过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等方式及时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报告。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8月28日
日期:2020-0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