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7日巴林发布通报,巴林标准计量管理局公布拟修订低钠加碘食用盐标准。
该技术法规草案规定了在海湾标准GSO"低钠加碘食用盐"第7.1和8条(包装和标签)中规定的要求为强制性要求,诸如,该产品应当包装在清洁、干燥、密封以防其受到污染的适当容器中。其同样还详述了包装用物应当由诸如卫生的工业塑料或涂石蜡的纸板衬防潮材料制成。此外,包装用物应当由不会影响盐的特性和不会与其相互作用的材料制成。
其详述了标签要求,诸如:
. 阿拉伯语的产品名称,以及商标和工厂名称。
. 包装的净重。
. 当与添加碘的百分比一起使用时,按降序排列声明盐的添加物质。
. 以清楚的方式显示强化碘。
. 包装盐提取物的类型(种类)和来源。
. 生产日期(年 - 月)。
. 标签和解释说明应当使用阿拉伯语,如使用其它语言则应当在旁边附阿拉伯语。所有其它语言提供的信息应当与阿拉伯语内容相同。
日期:2012-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