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对我市乳制品、熟肉制品、食用农产品共3类食品110批次进行抽检,抽样检验项目均合格,未检出不合格批次。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总体情况:此次抽检乳制品1批次,熟肉制品1批次,食用农产品108批次(鲜蛋3批次,畜禽肉及副产品1批次,蔬菜57批次,水果类43批次,水产品4批次)。具体信息详见附件。
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8月26日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doc
附件2:咸宁食品抽检合格报表.xls
日期:2020-0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