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对36批次抽检不合格食品开展核查处置的通知》【市监食检函(2020)850号】要求,其中1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我市1家食品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食品名称:绿乡灵300克洞庭藕粉;商标:绿乡灵;规格型号:25g×12包/盒;生产日期:;2020-04-05;经营者:常德小七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标称生产企业:益阳大森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不合格项目:霉菌项目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Q/YSDL0001S)及质量要求。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当事人经营不符合企业标准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在调查过程中,当事人提供其经营上述绿乡灵300克洞庭藕粉霉菌项目符合GB19640-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冲调谷物制品》标准要求的检验检测报告(编号GSIIWA20181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规定,给予以下处理:1、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停止经营上述绿乡灵300克洞庭藕粉、2、警告。
三、原因排查情况
当事人在收到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后,进行认真分析查
找原因。当事人虽未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但该产品是预包装食品,包装密封完整无破损,在销售、藏储过程中均按规定储存,因此霉菌项目不合格是在生产的过程中造成的。
四其他情况。
我局接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已将不合格情况交办供货商所在辖区监管部门。
日期:2020-0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