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蔬菜制品、糕点、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等4类食品41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8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见附件)。检出食品添加剂超范围使用、质量指标不达标等问题。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食品添加剂超范围使用
(一)青岛润泰事业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销售的红油泡菜,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生产方海宁云楼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杭州站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二)湖州南浔浙北大厦购物中心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宁波玉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华湘号精制雪菜,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耐斯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二、质量指标不达标
湖州双林浙北大厦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宁波恒月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老式面包(软式面包),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耐斯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湖州市市场监管局已责成南浔区、南太湖市场监管局(分局)依法予以查处。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以上区县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社会公布风险防控措施,3个月内向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