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动物及动物产品调运监管,有效防范运输环节动物疫病传播风险,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9〕31号)和《农业农村部 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关于开展违法违规调运生猪百日专项打击行动的通知》(农牧发〔2020〕20号)要求,省农业农村厅起草了《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外省进入黑龙江省动物、动物产品指定通道制度的通告(代拟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通过电子邮箱或信函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12日。
联系人:董飞,联系电话:0451-82659349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文中街4号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兽医处,邮政编码:150001
电子邮箱:dongfeifwb@163.com
附 件: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外省进入黑龙江省动物、动物产品指定通道制度的通告(代拟稿)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8月5日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外省进入黑龙江省动物、动物产品指定通道制度的通告(代拟稿).doc
日期:2020-0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