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卫生健康委,市卫生健康委监督所:
为进一步提升企业办事的便捷度、体验度和满意度,增强本市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业务的网上政务服务能力,经研究,现决定自2020年8月1日起,我委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的承诺办结时限调整为“当场办结”,各区卫生健康委根据本区审改工作的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自2020年8月1日起,该事项由市卫生健康委监督所直接办理,不再报送我委流转。市卫生健康委监督所应及时做好信息系统的配套调整和优化。
特此通知。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7月27日
日期:2020-0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