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通报
7月28日,我县神泉镇发生一起疑似食物中毒事件。事件发生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及时成立事件处置专项小组,迅速启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神泉镇等部门,全力做好疑似食物中毒人员治疗、病例搜索、事件原因调查、食品来源鉴定、可疑食物流向排查、相关人员控制等工作。
经初步调查,7月28日中午,神泉镇11位顾客在“石头肠粉店”食用河粉(俗称“粿条”)后,先后出现呕吐、腹泻等疑似食物中毒症状。目前,已有5人送医治疗(其中1人经全力抢救、医治无效去世,2人病情较重,2人病情稳定),另有6人因症状较轻,在居住地治疗观察,病情稳定。
目前,涉事肠粉店店主和河粉(粿条)供应商均被县公安机关控制,正在协助开展事件调查。该批河粉(粿条)生产厂家为汕头市潮阳区群利食品厂,我县将相关情况向潮阳区市场监管局通报并商请查处后,该食品厂已于8月1日被查封。
8月1日晚上,省疾控专家组到达我县,指导协助我县持续全力做好疑似食物中毒人员救治和后续排查,查明事件原因,加强涉事食材追踪溯源等工作。同时全县各地和职能部门迅速对全县餐饮场所、食品企业进行全面排查、管控,全力确保食品安全,全力保障全县人民身体健康、生命安全。
全县各地群众近期在购买河粉(粿条)时要认真鉴别产品质量,食用后如出现呕吐、头晕、腹泻等症状,要及时就医,并向所在村(社区)报告。惠来县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举报电话:0663-6615118。
目前,我县已启动IV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响应,事件处置工作正在紧张有序进行中。
惠来县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2020年8月1日
日期:2020-0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