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国内外出现了很多过期食品处理不当所引发的食品安全问题,例如:北京沃尔玛超市的过期食品不知为何进入市郊的黑超市销售,过期食材"再利用" 日食品丑闻频发导致信任危机等等。同时, 国家工商总局近日发出的《关于规范食品索证索票制度和进货台账制度的指导意见》中提出,食品销售者应对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集中陈列或者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工商总局出台这一规定,表明了国家对过期食品的处理问题的重视。过期食品的处理,已成为一个亟需规范的问题。
食品伙伴网食品论坛是国内目前最大的食品社区,网友主要是食品行业的专业技术人员。食品论坛的网友就“过期食品的处理问题”这一话题展开了讨论(见http://bbs.foodmate.net/thread-148541-1-1.html)。以下是讨论中观点的汇总。
一、网友们分析了当前我国在过期食品处理方面存在的主要困难核问题,主要包括缺少相应的法律法规,政府的监管难以执行。网友们列举了现在企业处理过期食品常用的方法手段,不合理的手段主要有回收重新新包装,更换标签后再销售,或者作为其他产品的原料。也有网友指出了企业对食品保质期的制定缺乏科学依据。
网友yiyunting:主要的问题是无法可依、执法不严。中国政府存在的最严重问题是当有利可图时每个部门都想参与,但是需要负责任时就都说不在监管范围内。虽然有点跑题了,但这就暴露出事时没有部门肯出来面对。当然,日本处理食品垃圾(还有其他垃圾也是)很有一套,但不只是国民素质比较高,而且国家政府在推动垃圾分类处理上花了很大的力气。现在台湾也效法日本处理家庭的垃圾分类,但效果就远没那么好了。
网友sunlinqing2000:过期食品如果没有坏,一般都回更换标签重新上市,过期高档肉制品可变成低档肉制品,低档肉制品可变成高温火腿肠,过期牛奶可变成奶粉,过期奶粉可以用水化了再变成奶粉等等。
网友常青树:我们做过火腿肠类的产品,凡是过期的厂家全部回收更换。所以凡是市面上的都能回到厂子里来。对于这部分回收产品的处理是:已经变质的全部炼制工业油,尚有利用价值的将肠的外皮全部剥离,并将肠体打碎,卖给固定的养殖场当饲料用了。
网友漂一:国家质检总局出台了不能利用回收原料、半成品、成品重新制成产品的规定,但实际上国家相关检测机构、执行机构目前也无法进行监督检测和执法检查,许多企业目前的操作,包括许多大型企业,由于企业的本质决定(企业的本质是追求利润的最大化)了企业不可能把回收的原料、半成品、成品进行报废处理,基本上是重新投入生产中,制造产品中去。如去年的“回奶”事件、今年的“皖毛毛粽子”事件。许多媒体都进行了报道,但这些报道并不是执法机关最先查到的,而是企业内部或新闻单位最先揭发出来的。
网友南帝潇潇:我国大多数食品企业在对于过期食品处理问题上很不完善,就我第一个实习的方便面工厂,在保质期日期前一个月经销商送回工厂,重新拆封、包装、喷生产日期、再销售。
网友hiv:很多食品就是这样,快要过期时更换包装,就像是月饼销售期顶多就一个月,节后都去哪了呢?不是有生产厂家用了陈年的月饼馅吗?所以这要我们的监管部门采取一定的措施去监管,那些面包呀,饼干、泡面等可以送到养殖厂去,这样应该可以减少一些损失。
网友xueerzijing:食品的保质期在很多厂家来说,都是很模糊,都没有经过测试确定的,不是照搬别人的,就是随便写的。商家要主动将过期食品下柜,厂家也应该对产品负责到最终消费。有哪个厂家对自己的产品做过顺向追溯?有没去了解过自己的产品有没有过期了还在货架上?监督是需要,我觉得还是提高生产厂家对食品安全的认识,主动负责更重要。当然这在中国是很难实现的,这就要求国家用强制手段,我觉得应该加大处罚力度。如果处罚的费用高过处理过期产品的费用,谁都会权衡利弊的。
网友清茶幽幽:其实很多产品的保质期很不合理。有的为了安全起见,可以保质一年的,定8个月保质期,到了保质期,还照吃不误。如冷冻食品,多长的保质期?-18摄氏度,一年?18个月?两年?-18摄氏度如何保证?如果不能保证-18摄氏度,那又如何呢?有的产品,生产者自己都不明白,模仿别人弄个保质期,殊不知质量管理不到位,保质期内就变质了。所以,建立合理权威的保质期确定机制,是研究过期食品处理的首要任务。
二、网友们就如何妥善处理过期食品的问题,提出了自己的建议。一方面呼吁政府出台关于过期食品处理的相关规定,是监督管理有法可依,增加违法成本。同时网友们高度评价了工商总局在近期出台的临近保质期食品必须明示的规定,认为这一规定会在一定程度上减少食品因过期而造成的不安全隐患。网友们在企业方面提出,首先要加强科学研究,延长食品保质期;生产企业要和销售企业联合杜绝过期食品的出现。而就已经出现的过期食品,如何处理的问题,网友们也产生了争议性的讨论。
网友漂一:国家应该出台相关制度,对市场销售环节中回收的产品的原料、半成品、成品重新利用的(特别是过了保质期)的产品,应该出台操作细则,加强管理,特别是加强处罚、新闻曝光,并且要一查到底,特别是大中型企业,更加要加强管理,落实责任,因为大中型企业产品的产量大,销售范围广,导致的后果影响面也大。国家应该加大举报的奖励制度,举报人的保护制度,加大处罚力度(目前的违法成本要远远小于执法成本),引导企业向正面对消费者负责的态度进行良性发展。
网友ysm1:过期食品应该是变味,变质的,假如不是变味,变质的,也应该是人不得食用了,该废弃处理。上面很多网友讨论了如何处理过期食品问题。换位思考一下,我的观点是从食物链考虑,过期食品一律应该焚烧处理,不能作回用和饲料之类的。因为做了回用和饲料,最终还是我们人类食用,所以现在一些怪病层出不穷,是我们人类的悲哀。希望食品安全专家看到这些问题,也希望食品安全专家他们自己不要吃到回收原料作的食品,早日出台《食品安全法》,在法律中规定过期食品的处理方法,如果食品企业违反法律,将严惩不贷。这样广大老百姓的身心健康得以保障。
网友huier0802:可以在保质期快到的时候促销掉,或者实在销售不了的时候就给福利部门,并且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消耗,关键是不让过期食品出现,而不是过期以后讨论处理。如果是已经过期了的,那只能当饲料了。
网友hahhong2008:企业只要根据标准生产,即使超过规定的保质期(在规定的储藏条件下),也只是失去货架价值,只要在保存期内,就还可以食用,所以,企业在处理过期食品时可以充分考虑这段时间。正如前面网友所说,某些企业之所以敢于屡屡触犯红线,实在是违法的成本太小,如果希望所有食品企业都按“食品行业是良心行业”来规范自己是不现实的,只有加大监管力度。而且仅仅依靠监督机构也不可能,几十人的机构没那么强大的触角,实际上我们所有的人都是我们自己的食品监督员,一旦发现问题及时举报,媒体、工商、质监各司其职,重拳出击,可能就解决了。
网友zzx710222:过期食品的处理对生产企业来讲都是极为敏感的话题,日本的做法的确很有可取之处,但是在我们目前的情况下,要形成一个有机的产业链需要多长的时间,本人还不敢期待。在加强职能部门监管力度方面,我认为首先国家要从法律行规的角度对产品召回及过期产品处理进行规范,明确各个环节的责权利,理顺各不同食品类别的处理渠道,再从整个国家食品生产、销售、处置,及行政监管的整个体系建立资源共享的网络,公开信息,透明管理,才有可能实质性的确保过期产品的安全处理。否则以现在国内生产企业、销售商和国家监管的现状,这个话题任是谁都经不住敲打。
网友番茄蛋汤:由监管部门发布过期食品处理指导性文件,教育经销商及生产企业,这个工作还是非做不可的。过期食品的处理也应该由生产企业来负责,食品的追溯体系本身就是以生产企业为主线,单纯依靠生产企业或经销商处理,难免出现过期食品改头换面/异地销售的情况。在目前的监管条件下,或者可行的方式由监管部门统一指定专业公司专门处理过期及变质食品。专业公司可以根据这些食品的性质及其品质情况酌情处理,充分发挥其利用价值。经销商在处理这些过期食品时存在不妥之处。必须将食品捣碎乃至掺入其它物质使之完全不具备食品功能,避免后患(当然确实是浪费,并且也增加处理成本,但防止黑心的处理人员/生产企业出现问题,这样做还是必要的)。
网友平儿:我建议就是在临近保质期十天,或者根据保质期的日子来定,进行促销,这样可以加大这些食品的销售量,但是这种销售一定是透明销售,这样做可以减少浪费。建议政府建立统一的过期食品的处理机构。进行变废为宝,加工成饲料什么,有些人说那样通过食物链还不是到了人的身体里。我觉得有些过期食品只是品质下降,不一定产生有毒有害物质,另外一点就是动植物身体本身就是一个加工厂,会进行一部分有毒物质等的代谢的,降低风险。再者说了,我们既然要变废为宝肯定是要达到饲料的要求的,并不是什么东西都可以加工成的。加强企业的自律,加大对企业原料的监管,避免回炉现象。加强消费者的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正确认识食品保质期。
日期:2007-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