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净含量的理解有偏差
规定中对净含量有两方面要求,单件净含量和平均净含量。不少单位在生产控制中,往往对平均净含量概念模糊,特别是有的产品标准在平均净含量、偏差等的描述上不明确,使一些单位把平均净含量控制在负偏差范围。
二、计量器具选用不合理
规定中明确要求用于检验的计量器具应满足被测商品最大允许负偏差的1/3。在包装过程中,计量器具的选配实际上也应考虑到量程和准确度等级。现实中配备不合理的主要表现有:一是配备的计量器具的测量范围与要称量的产品量限十分接近,如有的单位在包装10kg商品时,使用的就是最大秤量10kg案秤。二是准确度等级不符合称量的偏差要求,如某大酒厂在国家10城市抽查中被判为不合格,分析原因是用于标验灌装容量的1000ml量筒没有修正,虽然是合格的,但量筒本身允许的误差就可达10ml,造成产品净含量普遍为负偏差。还有的企业为了保证净含量合格,配备了电子秤,但往往会忽略秤的最小分度,同样会影响净含量的准确。
三、包装工艺的特殊性
有些定量包装商品,由于其生产和包装时的特殊性,会影响成品的净含量。如饼干不能掰碎,只能整页加减;方便面从油炸到包装,在传输中会掉渣;食用油灌装时温度较高,其密度会降低,影响到20℃时的容量。再如液体灌装时大多采用液面高度控制和真空回抽,受包装容器内容积和液体性质影响很大。
四、包装容器的不合格
液体类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往往受包装容器的影响出现不合格。吹塑成型的饮料瓶、油桶等,由于模具的不合格或吹塑时吹塑机压力不足等原因,其内容积达不到规定体积,如某酿造厂灌装的净含量为2升的酱油和醋,由于吹塑瓶质量不好,表面看灌装得很满,但实际净含量少30多毫升。还有的塑料容器耐高温差,遇温度较高的被包装物产生热缩,使实际量减少。
总之,由于定量包装商品种类的多样,生产、包装的工艺不同,企业在确定适宜自身产品净含量保证的工作中,应从计量器具的配备、检验方法的确定、产品性质和工艺特点、外来包装物的质量控制等方面入手,从思想认识和技术管理方面严格把关,杜绝相关因素的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