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国家分种猪品系不太科学,养户引种还要看公司与数据。
相同国籍种猪,不同公司差别大
以未来3000万头能繁母猪存栏计,按照正常繁殖效率,全国会有100万头的纯种猪市场空间,按每年淘汰30%计算,那么每年需要更换的二元杂母猪将接近1000万头。国内种猪市场是一个庞大的市场。
养殖户谈起各自的种猪,总是会自然地说起美系、丹系、加系、法系等等。各国种猪在中国市场的日渐走俏不仅是因为本身具有的生长繁殖肉质等各方面性状,还有一个差异化竞争的需要。养殖户想当然地把不同品系的猪跟相应性能联系起来,但实际上即使同一个国家来的猪,由于不同公司、不同育种体系,特点也可能千差万别。
以国籍分类种猪是行业习惯
加拿大种猪出口商协会驻华首席代表胡松则认为最早可追溯到1992年。当时国内8成还是本地猪或内三元,加拿大国际开发署(CIDA)与中国农业部(全国畜牧兽医总站)共同实施了一个 “中加瘦肉型猪项目”。从加拿大进口了三批种猪给以上三个示范猪场,但是在以后的技术推广过程中,项目没有刻意宣传加拿大的种猪公司或种猪场。因此,当时行业内只是笼统地把加拿大种猪叫做加系,算是这类称呼的最早由来。
在上世纪90年代,各个国家种猪公司都并不为中国生猪行业所知。出于各种原因,中国的种猪企业没有特别宣传原种猪的来源企业。因此,养殖群体也只好用国家来区分产品。
胡松还指出采用国家来区分产品的另外一个原因是中国客户购买种猪在国内进行扩繁销售的时候,大多数没有提供完整数据,客户一般只有根据体形外貌和有限的技术参数来鉴别种猪质量好坏,实属无奈之举。
“按照国家划分品系只是中国特色的市场行为。所谓按照国家来划分品系的好处仅仅限于市场混乱的时候,对少数擅长市场营销和炒作的企业来说,是个鱼目混珠的好机会,因为可以不用投入太多技术研发成本就”搭便车“享受国家或区域品牌形象的利益。”
唯“国籍论”容易造成误会
对于如今养殖户买种猪“唯国家”而论的习惯,不少行业人士并不认同。浙江大学傅衍教授举例解释道,美国不同育种公司之间的育种方向也是不同的,所以用简单的“美系”来代替从美国来的种猪就有些笼统了,但是像丹麦的丹育,是全国性的联合育种,是丹麦唯一的种猪育种机构,所以用“丹系”来表述从丹麦来的种猪是可以的。
而像“新丹系”这类品系外的品系,却是由个别企业围绕品牌创立的,属于“国籍分类法”下面的一个分支, “所谓什么系代表的是来自哪个国家哪个区域,新丹系不能取代丹系独立存在,它是一个品牌,我们公司于2011年注册了新丹系这一品牌。”该品牌注册方——肇庆市益信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吴灿文介绍。
傅衍指出单纯以国家来区分品系可能会让人对国外的育种机构产生误区,所谓官方不代表某国的品系。比如美国的“国家种猪登记协会(NSR)”,名称上看似乎是官方机构,但其实与官方无任何关系,完全是一种民间松散的合作机构, “中小种猪场加入NSR并无特别的门槛,NSR机构下的种猪在美国只占5%左右,但国内可能把它当成国家机构,给予更多的信任,近年来从美国进口的种猪很多都来自NSR。”
“区别在于育种企业之间的差别,比如有些公司的种猪窝产仔数比其他要高1—1.8头每窝,有些就上市时间更短一些。”加拿大加裕公司的Lorne Tannas 博士此前曾提出,加系和美系更多的是中国对于种猪的划分,自己养过加拿大和美国的种猪,从种猪的本质上来说没有很大的区别,相同的品种,相同的遗传性状。
种猪细分需要可靠数据
湛江广垦沃尔多原种猪有限公司总经理黄如渠就认为同一品系内部不同公司选育的指数存在一定的差异如美国种猪企业中华多农场(Waldo Farms Lfn)是以杜洛克闻名,是全美最大的杜洛克猪原种场,突出特点就是大体型、生长速度特别快,该场最好的杜洛克公猪达100 千克体重只需108 天。而华特希尔(Whiteshire Hamroc )猪场是美国最大最优秀的大白猪育种场,该场培育的母系大白猪、母系长白猪貌不惊人,没有所谓的“双脊”或肥臀,但胸腹饱满,体躯修长,具有较好的繁殖性能,其产活仔数竟达12—14头。
另一方面,未来种猪的品系会有个更多精细的区分。以目前在中国市场占比最大的美系血缘种猪群,经过多年驯化,不同国内种猪公司之间也呈现出一定的群体差异性。
胡松建议今后的种猪分类应该以育种公司品牌和数据来划分,在同一育种体系中可以按照育种指数来区分不同等级。由于国外猪场的数据比较完整而且真实可靠,所以容易比较差异。但中国市场上缺少高质量的数据,所以对育种和生产的改进带来很大难度。也有观点认为种源公司繁多,区分起来未必方便。
对于养户来说,更有针对性的选好种猪,才能进行更精细化的饲养管理。比如丹育公司的种猪就要求后备母猪(50kg-配种短期优饲前)的日增重要控制在700克,所以需要提供相对低的氨基酸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