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易燃、易爆、有腐蚀性和有毒药品,应单独置于低温处或专库内加锁储放,并注意不得与内服药品混合储存。
3.对于受热易挥发、易分解和易变质的药品,需在3℃~10℃条件下保存。
4.化学性质作用相反的药品应分开存放,如酸类与碱类药品。
5.具有特殊气味的药品应密封后与一般药品隔离储存。
6.专供外用的药品应与内服药品分开储存。杀虫、灭鼠药有毒,应单独存放。
7.有效期药品应分期、分批储存,并专设卡片,近期先用,以防过期失效。
8.名称容易混淆的药品要注意分别储存,以免发生差错。
9.在空气中易变质的兽药,如遇光易分解、易吸潮、易风化的药品应装在密封的容器中,于遮光、阴凉处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