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最新一期食品安全抽检通告,检出12批次不合格食品,其中,有7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 抽检信息显示,不合格产品分别为标称陇西李百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六月陈醋(抽样日期:2023-2-2),其中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 GB 2719-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醋》要求;兰州华联综合超市有限公司酒泉卓越分公司销售的,标称甘肃银河食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银河牌勾芡淀粉(生产日期:2023-1-9),其中菌落总数、霉菌和酵母母项目不符合 Q/YHJT0010S-2019《勾芡淀粉》要求;七里河区惠心便利店销售的,标称兰州天淇乐冷冻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大明五零四奶油味雪糕(生产日期:2022-8-1),其中大肠菌群、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七里河区惠心便利店销售的,标称兰州天淇乐冷冻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大明五零四奶油味雪糕(生产日期:2022-5-6),其中大肠菌群、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甘肃宏祥综合超市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标称镇原县新千年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甘草杏肉(生产日期:2022-9-14),其中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安宁区新汇鑫食品商行销售的,标称甘肃省大鹏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甘草杏(生产日期:2023-1-2),其中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标称环县回生果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胃康蜜杏(蜜饯类)(生产日期:2023-3-10),其中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食品的菌落总数严重超标,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加速食品的腐败变质,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菌落总数超标说明个别企业可能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检出大肠菌群,是有被致病菌(如沙门菌、志贺菌、致病性大肠杆菌)污染的可能。大肠菌群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由于产品受到了来自原料、包材、人员、设备等方面的污染,或产品储运条件不当而导致。 霉菌和酵母是常见的真菌,在自然界中广泛存在。受霉菌和酵母污染后会使产品腐败变质,破坏产品的色、香、味,降低其食用价值。霉菌和酵母超标的主要原因,可能是加工用原料受污染,或者是产品存储、运输条件控制不当,导致流通环节抽取的样品被污染。 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甘肃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兰州、酒泉、张掖、白银、定西、天水、庆阳等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