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粉和调制乳粉》(GB 19644)(征求意见稿)于2020年进行了公开征求意见。经过对征集意见研讨、开展专题研究以及安全性评估,该标准起草组对文本内容进行修改并送审。
2023年5月6日,按照专业委员会审查意见,针对重要修改内容再次公开征求意见。
各有关单位:
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我委组织起草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营养强化剂(6S)-5-甲基四氢叶酸,氨基葡萄糖盐》等5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修改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秘书处
2023年5月6日
★ 征求意见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目录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粉和调制乳粉》(GB 19644)(征求意见稿))
食品伙伴网将本次拟修改的内容及2020版征求意见的内容一并与现行有效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粉》GB 19644-2010进行了比较,主要变化详见下文:
主要变化
1.修改了标准名称﹔
2.删除了规范性引用文件﹔
3.修改了乳粉和调制乳粉的定义,不再限定生牛羊乳,且乳粉和调制乳粉均新增了“单一品种”的限定条件。
4.新增了牦牛乳粉、调制牦牛乳粉、骆驼乳粉、调制骆驼乳粉、驴乳粉、调制驴乳粉、马乳粉、调制马乳粉的理化指标要求。
5.新增乳粉和调制乳粉的标识要求,并明确了牛乳粉可标识为“乳粉”或“奶粉”,其他奶畜来源的乳粉应标识奶畜品种。
详细解读
将标准名称调整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粉和调制乳粉》。
GB/T 1.1 规定了规范性引用文件为可选要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为强制性标准,取消了该部分内容。
将定义中的“生牛(羊)乳”改为“生乳”增加特色奶畜乳来源,与正在修订的生乳标准衔接;同时将定义中“生乳”前增加“单一品种的”的限定,防止产品掺假。
感官要求:增加乳粉色泽要求“乳白色”;将乳粉和调制乳粉的检验方法“取适量试样置于50mL烧杯中”改为“取适量试样置于干燥、洁净的白色盘(瓷盘或同类容器)中”,便于实际检验操作,同时增加“冲调后”的表述。
理化指标:增加耗牛乳粉、调制耗牛乳粉、骆驼乳粉、调制骆驼乳粉、驴乳粉、调制驴乳粉、马乳粉和调制马乳粉的理化指标要求;将蛋白质、脂肪、水分的单位由“%”调整为“g/100g”;脂肪、复原乳酸度的检测方法更新;杂质度限量要求不再区分乳粉和调制乳粉,调制乳粉增加杂质度的要求。
微生物限量:将原标准中的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等致病菌的限量要求修订为“致病菌限量应符合GB29921的规定”;扩大微生物限量要求到牦牛乳粉、调制牦牛乳粉、骆驼乳粉、调制骆驼乳粉、驴乳粉、调制驴乳粉、马乳粉、调制马乳粉产品;菌落总数注释部分增加“如添加活菌,产品中活菌数应≥106CFU/g”的要求。
GB29921-2021中乳制品致病菌限量要求:
产品应标明“乳粉”或“调制乳粉”;牛乳粉标识为“乳粉”或“奶粉”,其他奶畜来源的乳粉应标识奶畜品种。
与现行标准对比,该标准征求意见稿内容修订幅度大,对术语和定义、致病菌的修订,也体现了与其他标准的协调,同时更符合我国乳粉生产经营情况;增加特色奶畜乳的种类,有利于支持国内特色乳品的发展,也为后续能出现更多样的乳制品做铺垫;新增的含活性菌产品活菌数要求及标识的要求,更好地保护了消费者利益。同时产品标示更完整,利于消费者识别。
当然,《征求意见稿》也有需要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地方。大家可在2023年6月30日前,登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信息系统(https://sppt.cfsa.net.cn:8086/cfsa_aiguo),查看标准文本及编制说明,并在线提交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