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食品微生物检测标准中的二、三级采样方案,国际食品微生物标准委员会(ICMSF)食品微生物丛书第7部分微生物检验与食品安全控制描述的非常详细,如需了解学习推荐本书。
有些实验室在每批产品中,仅采一个检样进行检验,该批产品是否合格,全凭这个检样来决定。ICMSF方法与此不同,它是从统计学原理来考虑,对一批产品,检查多少检样,才能够有代表性,才能客观地反映出该产品的质量而设定的。ICMSF方法中包括二级法及三级法两种。二级法只设有n、с及m值,三级法则有n、c、m及M值,M即附加条件后判定合格的微生物限量。
n:同一批次产品应采集的样品件数;
c:最大可允许超出 m值的样品数;
m:微生物指标可接受水平限量值(三级采样方案)或最高安全限量值(二级采样方案);
M:微生物指标的最高安全限量值。
注1:按照二级采样方案设定的指标,在n个样品中,允许有≤c个样品其相应微生物指标检验值大于 m值。
注2:按照三级采样方案设定的指标,在n个样品中,允许全部样品中相应微生物指标检验值小于或等于 m值;允许有≤c个样品其相应微生物指标检验值在 m值和 M值之间;不允许有样品相应微生物指标检验值大于M值。
(1)二级抽样方案:自然界中材料的分布曲线一般是正态分布,以其一点作为食品微生物的限量值,只设合格判定标准m值,超过m值的,则为不合格品。检查在检样是否有超过m值的,来判定该批是否合格。以GB 7101-2022 饮料沙门氏菌为例n=5,c=0,m=0,n=5即抽样5个,c=0即意味着在该批检样中,无超过m值的检样,此批货物为合格品。
(2)三级抽样方案:设有微生物标准m及M值两个限量如同二级法,超过M值的检样,即算为不合格品。其中以m值到M值的范围内的检样数,作为c值,如果在此范围内,即为附加条件合格,超过M值者,则为不合格。以GB 7101-2022 饮料菌落总数为例n=5,c=2,m=102,M=104,其意思是从一批产品中,取5个检样,经检样结果,允许5个检样菌落数≤102或≤2个检样的菌数是在m和M值之间,如果有2个以上检样的菌数是在m和M值之间或一个检样菌数超过M值者,则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
下面以GB 7101-2022 饮料菌落总数限量为例,以假设结果列表说明合格与否:
表一 三级采样方案的判定示例
限值:n=5,c=2,m=102,M=104 | ||||
序号 | 结果 | C | 判定 | 结果判定说明 |
1 | 90,80,75,60,50 | 0 | 合格 | 5个检样结果均<m |
2 | 100,100,80,75,100 | 0 | 合格 | 5个检样结果均≤m,其中3个检样结果=m |
3 | 90,85,1.0×103,100,80 | 1 | 合格 | 4个检样结果≤m,1个检样>m且<M |
4 | 90,85,1.0×103,1.2×103,80 | 2 | 合格 | 3个检样结果≤m,2个检样>m且<M |
5 | 90,85,1.0×104,1.2×103,80 | 2 | 合格 | 3个检样结果≤m,1个检样>m且<M,1个检样≤M |
6 | 90,85,1.0×104,1.0×104,80 | 2 | 合格 | 3个检样结果≤m,2个检样≤M |
7 | 90,85,1.0×103,1.2×103,1.4×103 | 3 | 不合格 | 2个检样结果≤m,3个检样>m且<M |
8 | 90,85,1.8×104,100,80 | --- | 不合格 | 4个检样结果≤m,1个检样>M |
由于我们的产品执行标准中限量都是n=5,c=2;所以很多人认为三级采样n就应该固定是5,c就应该固定是2,这种想法是错误的,n和c值的确定是基于风险分析通过统计学制订的,如果产品微生物风险过高就需要增大n或减小c的,国外一些标准n就是采用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