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3日,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3年第4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的通告,检出不合格食品21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微生物污染、农药残留、食品添加剂、质量指标等问题。 5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 5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分别为山西雾正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生食动物性水产品三文鱼(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寒鰤鱼(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太原市小店区安乐餐厅销售的生食动物性水产品(三文鱼刺身5切),其中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太原市小店区宏安礼舍和牛火锅店销售的生食动物性水产品(北极贝),其中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太原市小店区仁伟小吃店使用的复用餐饮具(茶杯),其中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并非致病菌,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菌落总数超标可能由于原料、包材或生产加工过程受微生物污染,生产加工过程中工艺把关不严,人员、设备和环境的清洗消毒不到位,产品杀菌不彻底或在储运过程中未能持续保持储运条件等原因造成。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中检出大肠菌群,提示被致病菌(如沙门氏菌、志贺氏菌、致病性大肠杆菌)污染的可能性较大。如果食品中的大肠菌群严重超标,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还会加速食品腐败变质,可能危害人体健康。大肠菌群数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产品的加工原料、包装材料受污染,也可能是产品在生产过程中受人员、工器具等的污染,还可能是灭菌工艺灭菌不彻底导致的。 13批次食品检出农药残留问题 13批次食品检出农药残留问题,分别为山西兰花百货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蔬菜(精品螺丝椒),其中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忻州市美特好连锁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油麦菜,其中水胺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太谷美家美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韭菜(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忻州鼎尚家家利超市有限公司阳光店销售的韭菜(腐霉利、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山西华美超级商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分店销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长治市潞州区永奇水果行销售的小台芒(戊唑醇)、香蕉(噻虫胺、噻虫嗪)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长治市金威超市有限公司销售蔬菜(螺丝椒),其中氧乐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长治市城区前前水果店销售的水果(小贡菊),其中苯醚甲环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洪洞县县城莲花市场小女娃干蔬店销售的大西红柿(氧乐果)、洪洞县县城莲花市场秀女干货店和洪洞县县城莲花市场翠平蔬菜店销售的韭菜(腐霉利)、洪洞县县城莲花市场双双蔬菜干货批发部销售的韭菜(甲拌磷)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克百威又名呋喃丹,是氨基甲酸酯类农药中常见的一种杀虫剂。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克百威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克百威在茄果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2mg/kg。克百威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而违规使用。 水胺硫磷属于胆碱酯酶抑制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是一种广谱性有机磷类杀虫、杀螨剂,兼有杀卵作用。水胺硫磷为高毒农药,禁止用于果、菜、烟、茶、中草药植物上。食用少量含有水胺硫磷的食品一般不会导致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水胺硫磷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水胺硫磷在油麦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水胺硫磷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病情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时产品中的药物残留量未降解至标准限量值以下。 腐霉利是一种低毒内吸性杀菌剂,具有保护和治疗双重作用。主要用于蔬菜灰霉病防治。《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韭菜中腐霉利残留限量值不得超过0.2 mg/kg。腐霉利对眼睛、皮肤有刺激作用。 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是一种广谱、高效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以触杀和胃毒作用为主,无内吸作用,被广泛应用于农林业和卫生害虫的防治。《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韭菜中氯氟氰菊酯残留限量值不得超过1mg/kg。其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菜农违规使用农药。 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属拟除虫菊酯类仿生物农药,中等毒性杀虫剂,对害虫和螨类具有强烈的触杀和胃毒作用。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超标的食品,可能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在韭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5mg/kg。韭菜中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时产品中的药物残留量未降解至标准限量以下。 除上述不合格产品外,还有3批次食品分别检出食品添加剂、质量指标、生物毒素问题,具体为:太原市小店区牛森活港式草本养生火锅店销售的粉丝粉条(宽粉),其中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朔州市朔城区旺泰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山西新坊老味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特制黄酒,其中氨基酸态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山西润一源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生干籽类(大花生米),其中黄曲霉毒素B1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针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督导市级市场监管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理。消费者如果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食品,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