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洁区场地、管道、设备、工器具清洗消毒作业行为,保证其生产环境、管道、设备、工器具处于清洁状态。开工前,对所有容器、工器具、地面进行全面清洗、清洁,达到清洁卫生的要求。
2. 职责
2.1 车间主任负责贯彻落实该作业指导书。
2.2 卫生班长负责该作业指导书的实施。
2.3 质检人员负责该作业指导书的监督检查。
3. 适用范围
洁区包括冷却间、包装间以及更衣室、换鞋间、洗手消毒间。
适用于换鞋间、更衣室、冷却间、包装间、手消毒间、地面、墙面、天花板、空气、工作台、输送带、洗手龙头、电子秤、封口机、容器、烤盘、货架、周转箱等的清洗消毒工作。
4. 内容
4.1 洁区场地、管道、设备、工器具的清洗消毒分生产前、后与生产间歇进行。
4.2 清洁用品包括塑料刷、地拖、水池、自来水、100PPM含氯消毒水、82℃以上热水,75%酒精、塑料桶。
4.3 生产结束后的清洗消毒
4.3.1 清除室内设备、设施、工器具中所有残留物。
4.3.2 冲洗:用刷子等工具并用自来水冲洗,所有设备、设施容器和工器具、工作台等,去除附着的残留物。
4.3.3 感官检查所有清洗过的表面,用手摸不会感到有污物存在,闻不到异味。如发现残留,重复4.3.1、4.3.2步骤操作。
4.3.4 消毒:墙面、地面、工作台、输送带、容器等用100PPM有效氯消毒液均匀泼洒,消毒3分钟以上;周转箱用100PPM含氯消毒水浸泡3分钟以上;电子秤、封口机用75%酒精擦拭消毒。
4.3.5 用自来水对所有消毒过的表面(换鞋室、更衣室、电子秤、封口机、金属探测仪除外)进行冲洗,直到消毒液全部清除掉。
4.3.6 感官检查清洗消毒的表面,如发现残留痕迹,重复4.3.4,4.3.5步骤操作。
4.4 生产前的清洗消毒
4.4.1 每日开工前,耐热容器和工器具分批用82℃以上热水消毒3分钟,不耐热的工器具用100PPM有效氯消毒液浸泡3分钟以上后用自来水冲洗消毒液残留。
4.4.2 生产前开启紫外灭菌灯2小时,对车间空气进行消毒
4.4.3 感官检查所有清洗消毒的表面,如发现残留,重复4.4.1步骤操作。
4.5 生产加工间歇的清洗消毒
4.5.1 每连续工作4小时,必须对设备、设施和工器具进行一次清洗消毒。其清洗消毒方法按每天生产结束后的清洗消毒方法执行。
4.5.2 内包装人员每工作4小时,用75%酒精对手喷雾消毒一次。
5.相关记录
设备、设施、工器具清洗消毒执行、检查记录
二、人员洗手消毒作业指导书
生产前进入洁区的人员进行换鞋,更衣,洗手,消毒以达到清洁卫生的要求。
2.职责
2.1 车间主任负责贯彻该作业指导书
2.2 更衣室负责人员负责该作业指导书的实施
2.3 车间质检员负责该作业指导书的监督检查
3.适用范围
本作业指导书对人员的卫生管理是有效的。
4.内容
4.1 车间门口检查
非车间生产及管理人员,未经总经理批准或管理者代表批准不准进入车间。
患有手外伤,皮肤病、腹泻等有碍食品卫生的人员不准进入车间。
长指甲、佩带妆饰物的人员应剪指甲,去掉妆饰物后才准进车间。
4.2 检查合格,允许进入车间的人员到更衣室更衣。
4.3 更衣:先戴好帽子,前部头发不得外露,穿工作服全部头发不外露,戴口罩。
4.4 洗手:湿手,滴上皂液,两手反复搓洗,然后在感应水笼头下冲洗干净。
4.5 手部喷洒浓度为75%的酒精,并保持1.5分钟以上,手腕以下部分表面应全部覆盖。
4.6 在感应水笼头下冲洗去手的消毒液后,烘干双手后方可进入加工场所。
4.7 手消毒后,如有污染,必须重复4.5—4.6程序。
4.8 人员的卫生情况应记录在记录表中。
4.9 生产期间,其它人员,如检验人员、检查人员、参观人员等进入,必须按4.1-4.7执行。
三、运输车辆及工器具清洗消毒作业指导书
1.目的
保证运输的产品不受车辆及工器具的污染而影响产品的卫生质量。
2.适用范围
本作业指导书适用于运输产品的车辆及工器具。
3.职责
3.1 车主负责运输车辆的清洗消毒工作的实施。
3.2 生产车间主任负责贯彻并监督该工作的实施。
4.作业要点
4.1 卸货后的卫生:将装货车辆上及周转箱内的杂物清除到垃圾房中。
4.2 装货前的卫生
4.2.1 清除车辆上及周转箱内的一切杂物。
4.2.2 周转箱应定期清洗。
4.2.3 禁止用装过有毒有害物质的车辆装产品。
4.2.4 如装货车辆卫生状况不良,必须用自来水冲洗干净后,再用100PPM含氯消毒水泼洒车箱表面或用喷雾器喷洒车箱表面,使其接触3分钟以上。
4.2.5 冲洗:用清洗机(或水管)对车辆及工器具进行全面冲洗,去除残留物。
四、消毒液验收、配制、使用作业指导书
1.目的
规范消毒剂的管理和使用,保证消毒效果,防止对食品和食品接触面的污染。
2.职责
2.1 采购员负责采购有合格证明允许在食品中使用的消毒剂。
2.2 质检员负责消毒剂的验收、配制。
2.3 质检科负责本作业指导书实施的监督检查。
3.适用范围
本作业指导书适用于消毒液的验收、配制和使用的管理。
4.内容
4.1 采购的每批消毒剂,采购员应向供货方索取合格证或产品质量检验证明等的相关证明。
4.2 进厂的每批消毒剂,进公司时,由质检人员进行必要的感官检查和数量验收,并索取产品合格证明,内容应有该批消毒液或药品的生产日期、浓度,并保留存档:并通知实验室取样化验有效氯含量并在盛放消毒剂的桶上进行标识,标识内容包括消毒剂的生产日期或进货日期、品名、浓度。
4.3 消毒剂应加盖贮存:并专室存放,专人配制。杜绝污染食品和食品接触面。
4.4 车间质检员应按照卫生标准操作观范规定的浓度要求,配制消毒液,消毒液应现配现用,使用时间长,应补充消毒液,以保持一定浓度。有的消毒液应按规定要求定时更换,配制人员首先应对各消毒点所使用的容器体积进行计算并记录在册,先计算水的重量,然后根据浓度要求和药液有效浓度,确定加入液的量,以达到配制浓度的准确,对配制好的消毒液用比色法测定其实际浓度,若不符合规定要求应及时调整,加工用水的加氯,按加氯器的操作规程执行。
日常使用的消毒液配制方法:
4.4.1 消毒液的配制公式
C=(C1*L1)/(L1+L2) L1=C*(L1+L2)/C1
C——消毒液浓度(PPM)
C1——母液浓度(PPM)
L1——母液用量(升)
L2——池内水量(升)
4.4.2 生产期间各加工区域所需配制有效氯消毒液消毒液浓度均按4.4和4.4.1中要求方法执行,以确保消毒液浓度符合要求。
4.5 车间操作人员对配制好的消毒液,要及时使用,使用方法采用喷、洒、浸泡等规定的方法,使消毒液与设备、设施、工器具等充分接触,接触时间不低于规定要求,然后用饮用水进行冲洗,冲剩残留消毒液方可使用。消毒完毕后所使用的消毒工具均应清洗干净,妥善保管,以便下次使用。地面消毒池不使用时均应放掉残液,冲洗干净。操作消毒时要做好个人防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