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2年第12期通告,检出4批次不合格食品。 其中,3批次食品检出农药残留超标,分别为由萍乡市喜润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长豆角,倍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由江西长申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由萍乡市凤凰天成老地方生鲜超市销售的长豆角(豇豆),倍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 倍硫磷是有机磷神经毒剂,对害虫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对蚜虫等有较好防效。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倍硫磷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倍硫磷在豆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 腐霉利是一种广谱内吸性的高效杀菌剂,对低温高湿条件下发生的灰霉病、菌核病有显著效果,但菌株容易对其产生抗性。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腐霉利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腐霉利在韭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2mg/kg。 还有1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为由江西零欧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南昌回头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早餐包,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不是致病菌指标,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的卫生状况。如果食品的菌落总数严重超标,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还会加速食品腐败变质,可能危害人体健康。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通知相关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置,并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责令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相关单位立即采取查清产品流向、停止销售、下架、召回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将查实的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通报相关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