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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难点】食品检验判定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汇总

   2022-05-27 508
核心提示:近年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食品的品质和安全日益关注,国家也加大了对食品安全的监管,各级抽检计划量多面广,国家……(世界食品网-www.shijieshipin.com)
近年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食品的品质和安全日益关注,国家也加大了对食品安全的监管,各级抽检计划量多面广,国家标准体系日益完善。烟台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2年版)》的框架下,将检验结果判定中常遇到的易混淆问题总结如下:

1. 粽子的添加剂应按照哪个食品分类进行判定?

对粽子中食品添加剂的判定,应依据GB 2760-2014的食品分类系统进行归属。根据粽子生产工艺分两种情况来判定:对于真空包装、新鲜的粽子应符合GB 2760-2014附录E中07.02.01中式糕点的限量规定;对于冷冻保存的粽子应符合06.08冷冻米面制品的限量。

2. 芹菜在污染物和农药残留的判定中分类有什么不同?

对芹菜中污染物的判定,应依据GB 2762-2017的食品分类体系,将其归属为茎类蔬菜;而对其农药残留项目的判定,应依据GB 2763-2021的食品分类体系,将其归属为叶菜类蔬菜。

3. 芝麻酱应按照哪种分类进行污染物判定?

对芝麻酱中污染物的判定,应依据GB 2762-2017的食品分类体系,将其归属于坚果与籽类食品。

4. 对大豆中农药残留的判定,应按照哪种分类进行归属?

对大豆中农药残留的判定,按照GB 2763-2021标准附录A,归属于油料和油脂的大型油籽类。

5 . 莴苣中农药残留的判定,应按照哪种分类进行归属?怎样理解GB 2763-2021附录A中,蔬菜(叶菜类)-绿叶类-茎用莴苣叶与蔬菜(茎类)-茎用莴苣的测定部位,均为整棵?

莴苣在农药残留判定中,莴苣叶按照GB 2763-2021附录A中蔬菜(叶菜类)-绿叶类判定,莴苣茎部按照蔬菜(茎类)判定。
GB 2763-2021中,附录A叶菜类蔬菜茎用莴苣叶与茎类蔬菜中茎用莴苣测定部位均为整棵,在制样过程中,莴苣叶应只取叶部。茎用莴苣只取茎部。

6. 鸡翅中、鸡翅尖在兽药残留的判定中应注意哪些问题?

鸡翅中、鸡翅尖在兽药残留的判定中极易混淆,在GB 31650-2019中,鸡翅中应按照家禽-肌肉判定,鸡翅尖应按照家禽-副产品判定。

食品检验、判定工作是国家食品安全的技术支撑,事关百姓的餐桌安全。我们作为食品检验人员,只有在日常工作中认真研读标准,将工作抠细,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分类判定,防止误判、错判。

文章内容来源烟台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作者:邱怡筠。禁止转载。 



 
标签: 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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