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什么是“6S”?
6S的含义:
6S是将工作现场中的人员、机器、材料、方法等生产要素进行有效的管理,针对企业每位员工的日常工作行为提出要求,倡导从小事做起,力求使每位员工都养成事事“讲究”的习惯,从而达到提高整体工作质量的目的。
六个词的第一个字母是“S”,所以简称6S
整理(Seiri)
整顿(Seiton)
清扫(Seiso)
清洁(Seiketsu)
素养(Shitsuke)
安全(Safety)
6S管理的目的
1.整理
定义:区分要与不要的东西,在岗位上只放置适量的必需品,其他一切都不放置。
目的:腾出空间,防止误用。
2.整顿
定义:整顿现场次序,将需要的东西加以定位放置并且加以标示(并且保持在需要的时候能立即取出的状态),这是提高效率的基础。
目的:腾出时间,减少寻找时间,创造井井有条的工作秩序。
3.清扫
定义:将岗位变得干净整洁,设备保养得铮亮完好,创造一个一尘不染的环境。
目的:消除“污脏”,保持现场干净明亮。
4.清洁
定义:也称规范,将前3S进行到底,并且规范化、制度化。
目的:形成制度和惯例,维持前3个S的成果。
5.素养
定义:建立并形成良好的习惯与意识,从根本上提升人员的素养。
目的:提升员工修养,培养良好素质,提升团队精神,实现员工的自我规范。
6.安全
定义:人人有安全意识,人人按安全操作规程作业。
目的:凸显安全隐患,减少人身伤害和经济损失。
6S管理的意义
1.提供一个舒适的工作环境;
2.提供一个安全的作业场所;
3.提升全体员工的工作热情;
4.稳定产品的质量水平;
5.提高现场工作效率;
6.增加设备使用寿命;
7.塑造良好公司形象;
8.创造一个能让客户参观的实验室;
9.提升员工的归属感;
10.降低生产成本,提高效率。
具体的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岗位职责
1.贯彻实施国家关于试验检测、计量、环保和职业健康方面的法律、法规,执行有关试验检测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认真执行上级和授权母体实验室的规章制度,负责实验室内部管理体系有效运行。
2.根据项目经理部施工组织计划和设计文件要求,编制工程项目的试验检测计划,保证施工生产顺利进行,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降低工程成本,加快工程进度。
3.负责本工程试验检测和管理工作,负责工地实验室的授权申报,并在授权范围内按要求的频次、方法开展试验检测工作。
4.负责工程用原材料、半成品、成品试验检测,按设计要求进行各种配合比设计与优化,负责各种现场试验检测。
5.工地实验室无法检测的项目,应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6.了解施工进展情况,参与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与项目经理部相关人员共同做好施工质量控制工作。
7.参加项目部工程质量检查,工程质量事故分析、处理以及竣工交验。协助材料部门对原材料的质量进行管理,有权要求将不合格材料清除出场。
8.编制试验检测设备购置、维护、报废等计划,报上级试验主管部门审批后负责实施,对新进场的试验设备进行验收,按要求检定,标识清晰,检定记录应保存完好。
9.参与有关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方法的推广和应用工作。
10.负责试验检测资料的管理,建立原始记录、试验报告、报表等台帐,并统一分类、编号、归档;负责对试验资料进行统计分析,按要求向母体实验室及各级主管部门报送试验检测资料及统计分析报表。
二、实验室主任岗位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的有关技术政策法规、技术标准、施工规范和试验规程。对本实验室的试验、检测及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2.负责完成项目经理部下达的各项试验检测任务。为工程的正常施工提供准确的试验检验数据。
3.负责编制实验室试验、检测工作计划,对试验、检测质量负责。
4.负责试验记录、报告、台帐的建立,做好试验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上级要求上报的资料及时上报并做好实验室年终工作总结。
5.提出工地实验室人员需求计划,建立实验室人员台帐,负责本实验室试验人员的专业知识学习、业务技术培训和思想教育工作。
6.按照局相关制度要求,提出本工地实验室仪器设备的购置、更新、改造及修理和报废计划;并组织仪器设备送检和校验。
7.收集各类试验科技信息,努力学习新技术、新试验规程和新测试方法,做好新技术、新材料的试验和推广应用工作。
8.组织人员深入施工现场,加强现场管理;了解施工情况,解决施工中与试验的有关施工技术难题;做好实验室危险源和环境因素辨识和评价工作,制定并落实相应的控制措施。
9.参加本标施工单位的工程质量检查及事故分析会议。提出本标段节约原材料、降低工程成本及提高工程质量的意见。
10.完成项目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实验室副主任岗位职责
1.贯彻实施国家关于检验、试验和计量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执行有关检验、试验和计量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按要求组织试验工作。
2.在主任领导下负责实验室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定期对管理体系各要素进行检查,对影响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问题进行监督整改。
3.协助实验室主任做好实验室日常管理工作。
4.完成项目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实验室技术负责人岗位职责
1.在主任领导下负责实验室的技术管理工作,对全部试验、检测技术负责。
2.组织贯彻执行招标文件和上级颁发的技术方针政策及有关的规程、规范、标准,技术管理规章制度,组织制定具体措施。
3.组织实施人员培训计划及业务考核,负责试验技术业务指导。
4.审核、签发试验检测报告。
五、实验室质量负责人岗位职责
1.在主任领导下负责实验室质量管理工作,对全部试验、检测质量负责。
2.组织实施质量管理办法和有关规章制度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3.组织实施人员培训计划及业务考核,负责试验质量业务指导。
4.参加重大质量事故调查和分析。
六、实验室检测工程师岗位职责
1.在实验室主任领导下,组织完成各项具体检测任务,对其检测结果的准确性负责。
2.严格执行技术规程、规范,认真、严格地复核原始数据及计算结果。
3.认真执行质量保证体系,确保试验工作质量。
4.掌握本专业检测技术、误差理论、数据处理、质量监督、计量法规等有关知识。
5.正确使用各种检测仪器设备,及时填写操作使用记录及维修保养记录。
6.积极参与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研究试验及推广应用。
七、实验室检验人员岗位职责
1.严格执行试验规章制度,认真完成实验室下达的试验检测任务。
2.严格按照技术标准、试验操作规程及合同要求进行检验和试验。
3.做好试验检测前的准备工作,正确取样、分样和备料,核对仪器、设备量值和运转情况,环境条件是否符合试验检测条件的要求。
4.严格按照技术要求,实事求是地逐项填写试验检测原始记录,按标准要求正确处理检测数据。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原材料、工序要及时将检测报告送达相关部门,由相关部门进行处置。
5.对出具的试验记录、报告的正确性负责,试验状态标识清晰,做到数据准确、规范,并按规定程序上报。
6.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仪器设备,做到事前有检查,事后有维护、清理、加油、加罩等,及时填写仪器使用记录。
7.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做到文明检验,离开岗位时检查水电源,防止事故发生,正确处理废液、废水及固体废弃物。
8.认真钻研业务,努力学习新标准、新技术、新的检测方法,提高试验检测水平。
八、实验室资料员岗位职责
1.负责收集用于工程的检测标准、规程及技术图书等,分类登记更新,手续齐全。
2.负责保管各类检测仪器设备的说明书,使用记录,故障维修记录,计量检定证书记录及其他技术档案。
3.负责保管试验原始记录和试验报告并分类登记归档。
4.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不经批准不得随意复制散发试验报告,不得随意泄露试验检测数据和结果。
5.负责检测人员证书、履历等档案管理及检测人员定期培训计划。
九、实验室设备管理员职责
1.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国家计量法和上级计量部门的有关规定。
2.负责本实验室仪器设备的具体管理工作,建立仪器设备管理台帐。
3.掌握本室仪器设备的技术状况,根据仪器设备的检定结果对其进行标识,并及时建立和修改计量检定台帐。
4.负责本室仪器设备的定期送检和校验,确保仪器设备和计量器具的受检率达100%。
十、实验室样品管理员岗位职责
1.负责来样的外观、封样标记完整检查,并清点规格、数量是否符合要求,核实无误后,在委托试验单上签名,并填写样品入库登记簿。
2.样品应按规定分类保管,不得使其变质或降低性能,未检、留样应有明显的标志。
3.留样样品应妥善保管,超过留样期的样品应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十一、实验室作业现场试验人员岗位职责
1.负责结构物混凝土、砂浆等材料的检查试件的制作,送样;施工现场混凝土、砂浆的拌合物性能试验。
2.负责路基施工中填料的含水量检测控制。
3.负责配合工地实验室进行路基基底承载力和路基填筑压实质量检测。
4.负责桥涵基础施工的泥浆指标试验。
5.负责对钢筋焊接接头进行送检。
6.协助物资部门对主要原材料进行管理。
十二、实验室管理制度
1.实验室应配备能满足施工现场试验检测需要且具有相应资质的试验检测人员,并制定培训计划,对试验人员进行试验检测培训,提高检测能力和水平,以便更好地服务于现场。
2.实验室应配备能满足施工现场试验检测需要的仪器设备,且相关仪器设备必须按有关规定和规范进行定期计量检定,强制检定的委托具有相关计量资质的计量检定单位进行检定,非强制检定的仪器设备按照相关的自检规范由实验室具有相关计量资质的人员进行自检。
3.实验室附近不得有振动源、噪声、强光、强磁场、化学腐蚀、放射线等等对试验工作有影响的不利环境因素,实验室应配备有满足要求的水泥混凝土标准养护箱和水泥混凝土标准养护室,标养面积和温湿度的可控范围满足相关的规范要求。
4.实验室应保持清洁、整齐、安静,禁止随地吐痰,乱丢赃物,实验室应定期进行打扫清洁,制定相关的环境卫生制度。
5.实验室应加强安全、环保管理,要有防火防盗意识,加强化学物品及电源导线开关等的检查,避免因火灾而造成财务和资料的重大损失,配备灭火器和消防用砂,相关人员要了解相关灭火器的使用,具备一定的防火防盗知识,实验室应根据具体的环境要求制定相应的防火防盗制度。
6.试验的废水、废液应沉淀后再排放;化学废液自己无法处理的应送当地专门机构进行处理;固体废弃物应集中存放,定期清理。
7.实验室应严格执行计量法,按规定周期对仪器设备进行计量检定,确保数据准确,仪器设备由保管人保管,试验仪器保管人应对保管的仪器负责,按时或者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在使用前检查是否正常和计量是否准确,并定期及时地对试验仪器进行计量检定,贴好相关的计量检定标志,填好仪器设备维护保养记录,实验室应根据实验室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试验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8.实验室应加强样品的管理,制定样品管理制度。
9.实验室技术资料应由专人负责管理,分类保存,建立各种细致完备的台帐,便于使用查看和管理,实验室应建立资料管理制度。
10.实验室应对检测事故进行分析和及时报告,建立检测事故分析报告制度。
11.实验室应检查和督促现场按规范要求进行施工,并按规范要求的频率进行取样和抽检工作,负责工程用原材料,路基填料,半成品,产品的委托检验与试验,混凝土与砂浆配合比,混凝土与砂浆试件等试验。
12.实验室应提供公正、科学、准确的数据和优质的服务,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执行检测标准和规程以及检测工作程序,不受任何利益驱动而偏离国家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恪守第三方公正立场,检测活动不受任何内部和外部的商务、财务及其它不良干预,保证检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判断的独立性。
十三、检测事故分析报告制度
1.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均视为检测事故:
1.1 样品丢失损坏或因保管不当,样品性能丧失下降;
1.2 加工试样时,弄错规格以至无法弥补;
1.3 未事先协商,不按标准方法或不采用标准样品进行检测;
1.4 检测时未及时读数、未填写原始记录或漏检项目而写不出检验结果;
1.5 由于人员、仪器设备、环境条件不符合检测工作要求,使检测结果达不到要求的精度;
1.6 已发出的检测报告,其检测数据计算错误或结论不正确;
1.7 检测报告、原始记录丢失,检测资料失密;
1.8 检测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事故或仪器设备损坏。
2.凡违反上述规定均为责任事故,按经济损失的大小、人身伤亡情况分成小事故、大事故和重大事故。
3.一旦发生事故,应立即报告实验室负责人,并在统一格式的事故登记表登记。事故发生后,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保护现场,通知有关人员处理事故。
4.对事故应及时进行调查,查清事实,由负责人主持召开有关人员参加的会议,分析事故原因及性质,对事故责任者给予批评教育或处理,并总结教训,杜绝此类事故重复发生;同时应迅速采取纠正措施,保证检测质量,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5.重大事故发生后,实验室应及时向上级递交事故专题报告;并积极配合上级部门的进一步调查处理。
十四、仪器设备验收、保管、降级和报废制度
1.仪器设备到货后由工地实验室和财务部门共同验收,依据合同核对发票、运单,检查型号、规格和数量是否相符并尽快调试仪器设备,若发现存在质量问题,应立即向供货单位(制造商)提出质疑、索赔或退货。
2.接收新仪器设备后,若是固定资产,应填写《检测设备固定资产验收单》,建立固定资产台账等,做到账物相符;若为低值易耗品,则应登账。所有仪器设备应建立档案袋和使用记录。
3.使用贵重、大型、精密进口仪器设备的人员均通过有关业务部门培训,考核合格者方准使用。
4.仪器设备保管人员应会同有关使用人根据说明书的要求制定操作规程。经实验室主任审核后,书写整齐上墙,并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
5.使用仪器设备前,使用人员必须检查仪器设备是否完好,运转是否正常。使用完毕后应清扫干净,并做好使用记录。
6.仪器设备在使用时如发生故障或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通知维修人员检修。检修完毕,调试正常经检定合格后,方准恢复使用。
7.精密、贵重、大型仪器设备的安放位置不得随意变动,如需变动,事先应征得负责人同意,安装后应重新进行检定或校验。
8.检测仪器设备不得挪作它用,对于长期不用的电子仪器设备,每月应通电运转一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并做好记录。
9.仪器的外借应经实验室主任批准。借出与退还都应仔细检查设备的功能是否正常,附件是否齐全,并办理交接手续。
10.仪器设备的检定、校验周期期满时,不论在此期限内否使用或次数多少均应进行周检。经检定,校验合格后方准继续使用。
11.仪器设备除周期检定、校验外,保管人还应会同使用及修理人员不定期地进行检修以确保其功能正常、性能完好、精度满足检测工作的要求。
12.所有检测仪器设备均由保管人根据检定、校验和检修结果,分别帖上合格证(绿色)、准用证(黄色)、停用证(红色)三种标志。检定、校验、维修、记录和证书,应及时存入仪器设备档案袋内。
13.检测仪器设备技术性能降低时,应由检定校验或维修人员根据检定、校验和检修结果,提出使用范围建议,经主任批准后,实施降级限制使用处理。降级使用情况应存入仪器设备档案。
14.仪器报废时,应由实验室负责人提出报废申请,填写《检测设备报废申请单》,按照局《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试行)》逐级上报,办理报废手续。
十五.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15.1 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局《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试行)》,促进实验室计量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确保计量管理制度的统一和量值准确可靠。
15.2 凡属国家依法管理的仪器设备,必须按规定周期及时检定,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未经检定、检定不合格、超检定周期的仪器设备不得使用。
15.3 仪器设备应由经过培训合格的人员操作使用,并持证上岗。对主要仪器设备,要作好使用记录。
15.4 仪器设备的分类、标识、编号、检定、配置、使用、报废与封存,悉遵守局《检测设备管理办法》。
15.5 仪器设备管理资料包括以下项目:
15.5.1 在用检测设备台帐、检定、修理历史记录卡、周期检定合格证。
15.5.2 在用检测设备检定、校验、修理、调试记录。
检测设备技术档案资料包括:设备的操作规程、设备说明书、电器线路图、配套仪器登记、拆箱记录、出厂合格证书、周期检定证、维护保养记录等。作为检测设备的使用档案材料,必须妥善保管,正确使用。
检测设备的技术档案资料是各级计量人员的工作记录,是考核工作质量,处理质量事故,仲裁质量纠纷的原始依据。
十六.现场取样制度
16.1 现场取样人员应熟悉各种相关产品的验收规则,并熟悉各种相关产品的取样工具、部位、数量及步骤以及材料的分批规定。
16.2 取样人应根据规范、标准要求进行取样,对样品的大小、数量、取样部位、是否有代表性进行确认。
16.3 现场取样须在监理人员旁站或经监理同意的条件下进行。取样应严肃认真,不受行政干预,也不受经济利益或其他利益及各种关系的影响,确保样品的代表性和准确性。
16.4 必须按规定频率、规定方法取样。
16.5 样品的包装和运输应能避免散失和防止污染,并避免试样性能产生变化,并附卡片标明试样编号、产地、规格、等级或标号、重量、要求检验项目和取样方法(施工日期)等。
16.6 应按要求和上述内容详细填写试验委托单。
十七.样品管理制度
17.1 取样人员或外来委托人员将样品送至实验室时均应填写试验委托单,试验样品管理员在接收样品时,应查看样品状态,如样品的外观、包装、规格、型号等级等,并清点样品,认真检查样品及其附件资料的完整性,检查样品的性质和状态是否适宜于所检项目。
17.2 样品管理员在接收和确认样品后,按规定编号并作好标识,登记后放入样品室或交与相关试验检测组。
17.3 样品室要有专人负责,限制出入,确保样品安全。样品应分类存放,标识清楚,做到帐物一致;样品丢失或混淆不清必须追查原因,按责任事故处理。
17.4 样品储存环境应安全、无腐蚀,清洁;水泥样品应储存于带有橡胶密封圈的专用铁桶内。
17.5 破坏性检测项目一般不保留试验后样品,若检验方法有规定或委托方有要求时例外;非破坏性检测项目留存样品在该项目检测报告放出7天后,若委托方没有异议当废物处理。
17.6 已检验过的样品,检测人员应在样品标识卡或其包装袋上写上“已检”字样和检测时间。
17.7 丢失样品应按质量事故处理。
17.8 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以防样品的损坏。
十八.检测结果不合格管理制度
18.1 实验室及全体员工应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公正检测获得准确数据,当样品所检结果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要求时,严格执行本管理制度。
18.2 当样品所检项目结果达不到标准要求时,应慎重对待。首先应再次检查样品及状态是否正常,其次检查试验方法引用是否正确?仪器设备运行是否正常?试验过程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确认正确无误后上报实验室负责人。
18.3 实验室负责人在接到样品所检结果不符合汇报后,在样品能够满足试验检测的情况下,应及时另行安排其他人员进行复检。当复检结果仍为不符合时,应在不合格项目台帐上登记、出具检测报告。以书面形式通知委托单位,要求相关单位按不合格品处理,并跟踪处理结果,做好不合格处理的见证和记录,必要时附上相关的影像资料,相关参与处理和处理见证人员签名留档保存。
18.4 检测结果不合格报告应单独建立检测结果不合格项目台帐。不合格项目台帐应包括以下内容:委托单位、工程名称、试样名称、不合格项目、报告编号、送检日期、联系人、联系电话、通知时间、经办人。
18.5 每年不合格项目台帐应按文件管理程序规定归档保存。
十九.资料管理制度
19.1 技术资料的管理由专人负责。
19.2 应该长期保存的技术资料有:
19.2.1 国家、地区、部门有关产品质量检验工作的政策、法令、文件、法规和规定;
19.2.2 产品技术标准,相关标准,参考标准;
19.2.3 检测规程、规范、大纲、细则、操作规程和方法;
19.2.4 工程施工技术规范、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等;
19.2.5 仪器说明书、计量合格证,仪器、设备的验收、维修、使用、降级和报废记录;
19.2.6 仪器、设备明细表和台帐。
19.3 各类检验原始记录、试验报告规范整理,归档保存备查,并按规定进行评定汇总。
19.4 试验委托单、试验台帐、试验报告发放登记本应保管至工程竣工或更长时间,以备查对。
19.5 以上资料应建立清单或台帐,分门别类地收集、整理、保存,并填写技术资料目录,对卷内资料进行编号,交资料员保管。
19.6 技术资料入库应办理交接手续;试验人员如需借阅资料,应办理有关手续,与试验无关人员不得查阅试验报告和原始记录;原始记录不允许复制,试验报告的复印须经主任批准。
二十.安全用水、用电制度
20.1 仪器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生异常情况应立即断电检查原因,修复后才能使用,重大问题应及时报告实验室主任处理。
20.2 使用电器时,不能用湿手、湿物接触电器开关,仪器设备不使用或下班时,应拉闸断电(需连续使用者除外)。
20.3 用电设备应按规定与漏电保护器连接。
20.4 电线路接头、断头必须用绝缘胶布包扎好。
20.5 定期检查电器线路的完好情况。
20.6 水龙头用后必须关紧,停水时不得将龙头打开待水,以免造成隐患。
20.7 不准往水槽内倾倒细屑、茶叶渣等杂物以免堵塞下水管。
20.8 试验完毕,离开工作室前应检查水电开关是否关好。
二十一.防火、防盗制度
21.1 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平时要注意偶然着火及化学试验可能起火的因素,定期检查加热电器连接导线、控制器是否完好,放置是否符合放火要求。
21.2 针对情况准备干粉灭火器、泡沫灭火器、湿抹布。试验人员应了解灭火器性能,使用方法,注意事项并定期检查。
21.3 易燃易爆物品的数量,以满足检测需要为准,化学室内不得大量储存。储存处应阴凉、通风、干燥。储存架应为不易燃物品,储存室由专人加锁管理。
21.4 检测过程中,要充分了解被加热对象,操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
21.5 发生火灾,分别按下列情况处理:
21.5.1 电器设备失火,应立即切断电源,用干粉灭火器灭火。
21.5.2 化学药品失火可用干粉灭火器或湿布灭火。已酿成火灾,应立即报警,同时组织抢救。
21.5.3 下班后与节假日,应关好门窗,防止被盗。
21.5.4 新到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进行安全防火知识教育及消防器材使用训练。
21.5.5 成立义务消防队,
负责人:实验室主任
成员:实验室全体员工
二十二 .化学试验意外事故防止及处理办法
22.1 试验人员应充分了解化学试剂的物理、化学性质,试验时,精力必须高度集中。
22.2 接触有毒物品时,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
22.3 稀释溶液时必须将比重大的溶液倒入比重小的溶液中,并注意搅拌。
22.4 打开有挥发性气体的试剂瓶或进行产生挥发性气体的化学试验时,应在通风橱内操作。
22.5 酸、碱废液必须分别存放,经处理达标后方能排放。对能产生有毒气体的物质,不得随意倒入废液桶中,须单独存放,解毒处理达标后方能排放。
22.6 如不慎发生中毒、烧伤,立即送医院治疗。
22.7 如不慎失火,按防火制度中规定处理。
二十三.化学药品及易燃、易爆、有毒类重要物品的管理制度
23.1 化学药品及易燃、易爆、有毒类重要物品储存分类:
23.1.1 易爆物品:梯恩梯、硝酸、硝铵、迭氮化物等;
23.1.2 氧化剂:碱金属和氯酸盐、硝酸盐、过氧化物、高锰酸钾等;
23.1.3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液氮、液氨、氯化甲烷、氧气、氖、氩、氦、氢气等;
23.1.4 易燃物品:黄磷、硝化物等,凡闪电小于45℃的物品;
23.1.5 有毒物品:氰化钾、氰化钠、亚硫酸、有机磷、有机物、氟硫酸钠、四氯化碳、三氯二稀、水银等;
23.1.6 腐蚀性物品:硝酸、发烟硫酸、三氯化磷、蚁酸、乙酰氯、乙酰溴、氢、氧化钾、氢氧化钠、甲醛、焦油酸等;
23.1.7 放射性物品:铯137、镅241/铍、钴60、独居石、硝酸钍等;
23.2 以上多种药品和物品应按有关规定分类存放于药品室中,由实验室主任指定专人保管。保管人员应了解其性质及保管方法。
23.3 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应严格按消防条例规定执行,存放药品之间应保持一定距离,房间应阴凉、通风、干燥,并配备必要的防火器材。
23.4 贵重、剧毒物品应由专人用保险柜加锁保管,并有使用记录。
23.5 剧毒物品使用后,不得随意排放,应放入废液桶中,按要求集中进行解毒处理,达标后方可排放。
23.6 贵重物品使用后的残渣尽量回收。
23.7 不同性质的废液,不能放入同一废液缸(桶)中。
23.8 上述分类药品、物品的购进、取用必须登记,定期清理。
二十四.实验室环境卫生制度
24.1 实验室是进行检测、检定、校验工作的场所,必须保持清洁、整齐、安静。
24.2 实验室内禁止随地吐痰,乱扔脏物,禁止将与检测有关的物品带入室内。
24.3 建立卫生值日制度,各房间清洁卫生落实到人,定期打扫室外环境卫生,疏通排水沟。
24.4 试验废弃物品应放在指定的地点按时集中清理,有害有毒物质应封存后单独存放在指定的安全地点并按相关要求处理,废水、废液必须按相关要求处理,不得任意排放,保护实验室周围的环境卫生。
24.5 天平室的卫生
24.5.1 天平室存放有三级精密天平,故对环境条件有严格的要求。
24.5.2 室内应随时保持清洁、干燥、无腐蚀性气体。
24.5.3 放置天平的平台、地面不得有震动源。
二十五.标养室管理制度
25.1 各单位实验室应建立砂浆、砼试块的标准养护室,即温度20±2℃,相对湿度95%以上,标养室的面积满足施工需求。
25.2 标养室内应设试块放置架,试件放在架上应确保其横平竖直且彼此间距为10~20mm。
25.3 标养室内加湿装置必须保证喷出的水是雾化状态,不能用水直接淋刷试件。
25.4 标养室(箱)应设专人管理,每天按时进行温度和湿度的测试,并记录。当发现温度、湿度有差异时,应及时进行调整。
25.5 标养试块注明日期、编号并填写进、出库记录。
25.6 标养室内不准存放其他物品。
二十六.实验室廉政建设制度
26.1 实验室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坚决贯彻国家有关工程质量检测的政策和法规,热爱检测工作,严格把好工程质量检测关。
26.2 全体工作人员必须廉洁奉公,切实做到:严守法纪、秉公尽责。
26.3 坚持科学态度,严格按国家和地方颁布的规范、标准进行检测,按检测程序办事,以检测数据为依据,尊重客观事实,不弄虚作假。
26.4 严明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禁止在工作中接受有关单位的高档宴请和高档娱乐活动,禁止接受其红包礼金,无法拒绝的,应主动上交。
26.5 全体试验人员应自觉抵制来自客户的有违诚实性的要求、商业贿赂和上级主管部门或其它利益部门的不正当干预。
26.6 将试验人员的公正性、诚实性行为纳入员工考核内容,对违反实验室行为规范的人员,实验室将视情节和所造成的后果分别给予批评、警告、经济或行政的处罚,情节特别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对坚持原则,忠于职守,维护检测工作公正性和独立性,避免本实验室信誉受到损害的人和事给予表扬和奖励。
6S管理黄金短句
整理:要与不要,一留一弃;
整顿:科学布局,取用快捷;
清扫:清除垃圾,美化环境;
清洁:形成制度,贯彻到底;
素养:形成制度,养成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