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溶性固形物是指除了水、食盐、不溶性物质外的其他物质的含量,固形物的高低直接能够反映出产品好坏。
1.固体、半固体样品:
准确的称取研磨细匀的试样10g与烧杯中,加入80ml煮沸的蒸馏水,搅匀,浸泡0.5h,浸泡期间搅拌3-5次,待冷却至室温时,倒入100ml容量瓶中,以少量蒸馏水冲洗烧杯数次,将洗液一并倒入容量瓶中,稀释至刻度充分摇匀后,用滤纸过滤,弃去初滤液5ml,然后滤入具塞锥形瓶中备用。此样品稀释的浓度为10%,主要用于盐份、总酸、pH、无盐固形物、灰分等理化检验使用。
2.液体样品:
准确的吸取10ml已过滤的样品,置于100ml容量瓶中,加入蒸馏水定容至刻度,摇匀,即成10%的稀释液。主要用盐份、总酸、pH、无盐固形物、灰分等理化检验使用。
总固形物的测定
1.实验原理:
样品在98℃--100℃的电热电阻箱中进行干燥箱中进行操作,所得到的干物质的量,即为总固形物的含量。
仪器:
(1)分析天平:感重0.1mg,称量200g
(2)电热恒温干燥箱:40cm*40cm*50cm
(3)移液管:10ml、5ml
(4)称量瓶:直径40cm,高25cm
2.操作步骤
吸取上述制备好的样品,10.00ml,放入100ml容量瓶中,加入蒸馏水稀释至刻度,摇匀,即为10%稀释液。吸取10%稀释液5.00ml。放入已烘至恒重的称量瓶中,然后移入98℃-100℃干燥箱中,将瓶盖斜置于瓶边。6h,将瓶盖盖好,取出,放入干燥器内,冷却至室温(约需要0.5h),称重。再烘0.1h。冷却,称重,直至两次称量只差不大于1mg,即为恒重。
3.结果计算
4.允许误差
两次测定结果的允许误差为0.30g 100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