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中国森林食品交易博览会
The 3rd China Forest Food Trade Fair 2020
指导单位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大会概况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三农”工作作出的新的战略部署。加快推进现代林业经济发展,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现“产业兴旺”的重要举措,是践行“两山”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主要途径,是开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林业转型升级的必然选择,是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拓展农民增收渠道的有效手段,是抢占绿色产业革命制高点、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领域。森林食品是森林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富民的绿色产业,是正在崛起的“朝阳行业”,也是实施林业振兴战略的有效抓手。
为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践行“两山”理念,推进森林食品品牌建设,加强产销对接,由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指导,中国林业产业联合会主办、北京美合国际会展有限公司与上海精合会展咨询中心承办的“第三届中国森林食品交易博览会”(简称“森交会”)定于2020年8月11日-13日在上海光大会展中心隆重举办。本次“森交会”以“品牌建设、产销对接、精准扶贫、乡村振兴”为主题,以“展示成果、推动交流、促进交易”为办展宗旨,搭建专业化、市场化、品牌化的高水平交流合作平台,旨在推进森林食品品牌建设,加强产销衔接,满足市场需求,促进消费升级,助力农民增收和精准扶贫,推动我国现代林业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
“森交会”于2012年正式被列为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产业类重点展会,并于2012年和2015年分别在辽宁省铁岭市和吉林省长春市成功举办了首届和第二届,均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反响。第三届“森交会”将采取政府搭台、部门参与、企业唱戏,完全市场化运作模式,将邀请大型超市、便利店、餐饮、酒店、社区、机关事业单位、大型企业、学校、药品企业、特产店以及知名电商等采购商参会,与国内外各参展企业实现面对面产销对接。同期,将举办森林食品产业发展高峰论坛,邀请国内外知名人士就林业产业品牌建设、渠道开拓、投融资和电商等方面进行主旨演讲,共享思想的盛宴,共谋林业产业创新发展。2020森交会将打造国家级森林食品行业盛会,预计展示面积超过2万平米,展商800余家,8万余人次参观。
同期活动 ◆ 中国森林食品产业发展高峰论坛
◆ 采购商对接会
◆ 森林食品推介会
◆ 颁奖典礼
时间地点 报到布展:2020年5月12日-13日
展出时间:2020年5月14日-16日
开幕时间:2020年5月14日09:00
撤展时间:2020年5月16日15:30
展出地点:上海光大会展中心(徐汇区漕宝路66号,地铁1、12号线漕宝路站400米)
展示范围 (一)各省、市林业产业成果展示;
(二)森林蔬菜:森林环境下生长的菌类、香椿、竹笋、薇菜、蕨菜、刺龙芽、马齿苋等各类蔬菜;
(三)森林水果:森林环境下生长的蓝莓、荔枝、柚子、苹果等各类水果;
(四)森林坚果:核桃、榛子、松子等各类森林坚果;
(五)森林肉食:森环境下生长的畜禽类、鱼、蛋、奶等森林动物体;
(六)森林粮食:森林环境下生长的大米、小米、杂粮等各类粮食及粮食替代食品;
(七)森林油料:油茶、油橄榄、核桃油、油棕油等各类含油脂丰富的森林植物体;
(八)森林饮料:金银花、咖啡、竹叶青、枸杞等以森林动植物体为原料加工制成的饮料及酒类;
(九)森林药材:杜仲、人参、灵芝、厚朴、枳壳、黄栀子、铁皮石斛、梅花鹿、河麂、稀有蛇类等;
(十)森林蜂品:森林蜂蜜、蜂花粉、蜂胶、如蜂王浆、蜂毒、蜂蜡、蜜蜂幼虫、蜜蜂蛹等;
(十一)森林香料:花椒、胡椒、八角、桂皮、月桂、木兰等富含香、麻、辣气味的森林植物体;
(十二)森林茶叶:森林环境下生长的龙井、碧螺春、铁观音、普洱茶等茶类;
(十三)其他:园林机械、采运机械、食品饮料包装及加工设备、冻干设备等。
参展要求 本次农博会将严格准入条件,严禁展示与森林食品无关的产品,严禁展示销售“三无”产品,严禁展示销售仿冒他人商标、国家明令禁止、危害人体健康等不安全产品。
观众类别 地方农业/林业/食品流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行业媒体及相关组织
批发商、代理商、经销商、电商、进出口贸易商、加工企业、特产专卖店、礼品公司等
农贸市场、超市、便利店、餐饮、酒店、社区、机关事业单位、大型企业、学校等
制药厂、连锁药房、保健品专卖店等
种养殖户、食品行业从业者、消费者等
参展细则 1、展位收费:
注:a.标准展位配备:洽谈桌一张、折椅两把、展位楣板、射灯两个、220V插座一个、展位每日保洁、会刊登录、展商证件、大会资料。
b.豪华标准展位:在标准展位的基础上,展位加高1米,增加1桌,个性化门楣。
c.光地展位:展商自行负责展位布置所需费用。
2、推荐广告:
参展事项 1、联系组委会索取《参展申请表》,详细填写申请表。
2、将《参展申请表》与公司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食品(或酒类)流通许可证等相关资质复印件发电子邮件到组委会(上述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3、在规定时间内汇款,并将汇款底单发电子邮件到组委会。
4、有关参展的具体事项,将于会前三十天将《参展商手册》发电子邮件至各参展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