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G 2432-2001 搪玻璃设备技术条件
本标准规定了搪玻璃设备设计、制造、试验、检验、验收、包装运输等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设计压力小于或等于1.OMPa,设计温度高于一20℃,低于或等于200℃ 的搪玻璃设备、塔节、管道及管件。
本标准代替了HG 2432-1993
工业和信息化部2010年工业行业标准复审结论公告,该标准废止。
HG 2432-2001 搪玻璃设备技术条件
本标准规定了搪玻璃设备设计、制造、试验、检验、验收、包装运输等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设计压力小于或等于1.OMPa,设计温度高于一20℃,低于或等于200℃ 的搪玻璃设备、塔节、管道及管件。
本标准代替了HG 2432-1993
工业和信息化部2010年工业行业标准复审结论公告,该标准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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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 k | 2021-07-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