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3/T 562-2010 工业锅炉系统节能效果监测与评价技术导则
本标准规定了工业锅炉系统中节能减排装置的类别及其利用指标、对系统的基本要求、系统设计及其装置利用原则、监测检查内容及要求、系统节能效果考核与评价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以煤、油、气为燃料,额定蒸发量大于或等于1t/h的蒸汽锅炉、额定热功率大于或等于0.7MW的热水锅炉与有机热载体锅炉和保证锅炉正常运行的辅助设备及其热力管道(当锅炉房内不止一台锅炉时,上述额定蒸发量或额定热功率指各台之和)。对于额定蒸发量小于1t/h或额定热功率小于0.7MW的锅炉和余热锅炉、电加热锅炉及用于热电联产的锅炉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