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YHS 0005 S-2021 预制动物性水产制品
本标准规定了预制动物性水产品的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冷冻动物性水产品(鱼肉糜)为主要原料,适量添加水、大豆分离蛋白、淀粉、植物油、食用盐、白砂糖、味精、香辛料(八角、桂皮、小茴香等)等辅料,添加或不添加水分保持剂、抗氧化剂、增味剂、防腐剂、着色剂、食用香精香料等食品添加剂,经斩拌、冷冻、成型、油炸或不经油炸、卤制、拌料、包装、杀菌等工艺加工制成的即食性预制动物性水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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