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2762-20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本标准于2017-9-17代替GB 2762-20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中铅、镉、汞、砷、锡、镍、铬、亚硝酸盐、硝酸盐、苯并[a]芘、N-二甲基亚硝胺、多氯联苯、3-氯-1,2-丙二醇的限量指标。
食品伙伴网APP:GB 2762-2017污染物限量查询APP,欢迎安装使用。
相关解读:《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2017)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解读
该标准文本已根据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网站发布的标准勘误进行更正。点击查看勘误具体内容
相关链接:GB 2762-2017与GB 2762征求意见稿比对-2020-09-02。
2021-03-18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了该标准的第1号修改单,于2021-02-22实施。修改内容:表2“食品中镉限量指标”中增加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限量要求为0.06mg/kg。文本已为含修改单的最新文本。 相关公告:关于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2017)等2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公告(2017年第4号)
(修改单公告)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干酪》(GB 5420-2021)等50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4项修改单的公告(2021年 第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