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4/T 720-2020 地理标志产品 八公山豆腐
本标准于2020-12-27代替DB34/T 720.1-2009 地理标志产品 八公山豆腐 水豆腐、DB34/T 720.2-2009 地理标志产品 八公山豆腐 豆腐干、DB34/T 720.3-2009 地理标志产品 八公山豆腐 千张、DB34/T 720.4-2007 地理标志产品 八公山豆腐 腐皮、DB34/T 720.5-2007 地理标志产品 八公山豆腐 腐乳
本文件规定了地理标志产品八公山豆腐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产品分类、要求、检验规则及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和召回。
本文件适用于原国家质检总局[2008]第97号《关于批准对八公山豆腐、汾州核桃、喀左陈醋、正阳花生、南溪豆腐干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批准保护范围内的八公山豆腐。
文本来自地方标准信息服务平台
相关公告: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批准发布“城市轨道交通安全检查规范”等101项地方标准发布的公告(第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