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MAAG 0004 S-2020 杂粮制品
本标准规定了杂粮制品的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及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以芋头粉、甘薯粉、玉米粉、荞麦粉、燕麦粉、小豆粉等杂粮粉的一种或多种为原料,以食用盐、白砂糖、葡萄糖、人造奶油、全脂奶粉、食用香精的一种或多种为辅料,不添加或添加碳酸氢钠、柠檬酸钠、瓜尔胶、刺槐豆胶、羟丙基二淀粉磷酸酯、羧甲基纤维素钠等添加剂的一种或多种,经拆包、配料分料、过筛、混合、出料、包装等工艺制成的杂粮制品,为非即食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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