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LHH 0001 S-2020 风味水产罐头
本标准规定了风味水产罐头的分类、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等。 本标准适用于以鳙鱼、鲢鱼、鲤鱼、鲫鱼、草鱼、鲈鱼、娃娃鱼(人工养殖,繁育5代后)中的一种为原料,经预处理、清洗、切块或不切块,添加食用盐、谷氨酸钠(味精)、鸡精调味料、酿造酱油、白砂糖、辣椒、香辛料(八角、大茴香、小茴香、花椒、桂皮、姜、草果、砂仁、肉桂、香叶、胡椒中的几种)、白芷中的几种卤制、干燥、包装、高温杀菌、冷却、装箱加工而成的风味水产罐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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