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1/T 1237-2020 行业用水定额
本标准规定了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社会组织和生活等15行业用水的定额。
本标准适用于本省开展取水许可管理、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下达取(用) 水计划、用水及节水评估等工作。
文本来自地方标准信息服务平台。
代替标准DB21/T 1237-2015
相关公告: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秸秆栽培白灵菇生产技术规程》等2020年第十一批辽宁省地方标准的通告(2020年第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