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ZDB/Z 304.7-2018 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单一窗口服务 第7部分:检验检疫风险预警
本部分规定了跨境电子商务综合商务试验区单一窗口的检验检疫风险预警服务的实施流程、风险信息收集、确定风险准则、风险评估、风险预警发布、风险预警响应与处置和风险预警解除的要求。本部分适用于中国(深圳)跨境电子商务综合商务试验区单一窗口的检验检疫风险预警服务的业务开展、管理和相关信息系统的建设。 相关公告:(废止依据)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废止78项技术标准文件的通告(深市监通告〔202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