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Y/T 840-2012 绿色食品 虾
本标准代替NY/T 840-2004 绿色食品 虾
本标准规定了绿色食品虾的要求、检验规则、标志和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绿色食品活虾、鲜虾、速冻生虾、速冻熟虾(包括对虾科、长额虾科、褐虾科和长臂虾科各品种的虾)。冻虾的产品形式可以是冻全虾、去头虾、带尾虾和虾仁。
本标准被NY/T 840-2020代替,相关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关于发布《植物油料中角鲨烯含量的测定》等142项农业行业标准的公告 第3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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