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HYY 0001 S-2019 半固态调味料
本标准规定了半固态调味料的的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经检验检疫合格的鲜(冻)畜、禽肉(骨)、食用菌、蔬菜经蒸煮水解、高温浓缩(或喷雾干燥)制成的浓缩液(粉)、香辛料等为原料,适量添加食用盐,加或不加食用动物油脂、食用植物油、味精、增味剂、着色剂、酸度调节剂、防腐剂、食用香精等,经调配、炒制或不炒制、包装等工序加工而成的非即食半固态调味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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