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CDZ 0003 S-2020 炖汤料
本标准规定了炖汤料的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食用菌、药食两用物品(莲子、薏苡仁、山药、枸杞子、枣等)、番茄、腌渍菜(蔬菜、辣椒、姜等〉、竹笋、海带、萝卜干、豆类(黄豆、黑豆、红豆等〉中等中的一种或几种为主要原料,适量添加食用盐、味精、香辛料等,添加或不添加食用动植物油、番茄酱、白砂糖、经检验检疫合格的鲜(冻)畜、禽产品等,经预处理、炒制或煮制、包装等工艺加工而成的非即食炖汤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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